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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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門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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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勞動法微匠
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一般應經勞動者同意。如沒有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或者雖有變更但卻屬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所需,且對勞動者的報酬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變更的,勞動者有服從安排的義務,反之不可隨意調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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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鈺鈴20180710
無憑無據的隨便任意肯定不行。這要看你工作績效的,比如你連續三個月考核都不及格,重新培訓了依然不及格,那麼公司是有權利要求你降職降薪的。現在公務員不合格的也是要求降職降薪的。如果你不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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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4611771817711
企業就不拿工人當人看,為了利益和利潤他們用工人的平均工資,搞三六九等分所謂的一線二線輔助班組,讓少數人多拿,從體制上分化,及其不合理,而作為企業的領導拿年薪,企業虧損他們照拿不誤,合理合法嗎?工人工資還是拿二十多年前的工資水平,沒人坐調查和問過,最苦命的就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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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逍遙由
企業調整勞動者薪酬或者免職須得勞動者同意,否則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或自動離職。
簽訂勞動合同中會約訂勞動者的薪酬和簽約工作年限,如果用人企業單方面調整薪酬或免職,需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後,在以書面形式來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不得單方面調整勞動者薪酬和免職的。
簽訂勞動合同中會約訂勞動者的薪酬和簽約工作年限,如果用人企業要調整薪酬或免職,需要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後,在以書面形式來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企業單位單方面,調整勞動者的薪酬和免職,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或自動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