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分為兩種:是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咱先說說飲酒駕駛,每百毫升血液裡含20-80毫克酒精屬於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車的,罰款一千元至二千元,扣12分並且暫扣6個月駕駛證。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款五千元,拘留十五日,並且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因為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被處罰,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一下拘留,罰款一千元至二千元以下罰款,並且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另一種是每百毫升血液裡含80毫克以上酒精屬於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醒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拘留並處罰金,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駛證。 扣12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規定如下: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酒駕分為兩種:是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咱先說說飲酒駕駛,每百毫升血液裡含20-80毫克酒精屬於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車的,罰款一千元至二千元,扣12分並且暫扣6個月駕駛證。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款五千元,拘留十五日,並且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因為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被處罰,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一下拘留,罰款一千元至二千元以下罰款,並且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另一種是每百毫升血液裡含80毫克以上酒精屬於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醒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拘留並處罰金,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駛證。 扣12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規定如下: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