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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兵叔叔

    如果你和打給你錢的這個人沒有任何生意生活上資金的往來,你用掉這筆錢,就要做好將來對方向你主張還錢的心理準備。

    這在法律上被稱為不當得利。

    即你與對方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的行為。這時候,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

    如果拒不返還,就會涉嫌構成侵佔罪,這是刑事犯罪,當然前提是對方已經要求你返還這筆錢,而遭到你的拒絕或者你根本不承認收到這筆錢的情況下, 對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你返還並承擔刑事責任,到那個時候對自己而言就不好了。

    所以,最好的處置方式是:報警,卡里出現了一筆鉅款,而又不認識對方的情況下,及時在派出所登記,避免將來出現不必要的麻煩,不要看國外新聞,某年輕男子收到一筆鉅款,後來得知是銀行轉賬錯誤,最後此男子取出來花了銀行也不追究責任。

    國情不一樣,法律規定更不一樣,在我們國家,這就是不當得利。

  • 2 # 森林裡的百合

    銀行卡里突然多了20萬,已經7天沒人過問了,能花掉嗎?在我認為是不能花掉的,為什麼呢?

    首先銀行卡里突然多了20萬,來路不明。我們不知道這20萬到底是不是那些騙子故意轉到我們卡里的,我們不知道。雖然已經七天沒有人過問了,假如你就開始用這20萬去買車了,買自己想要的東西了,買名牌衣服穿,去高檔的地方消費了。但是突然卻冒出來個人說自己錢丟了20萬,向法院起訴,然後找律師,最後法院又找到了你,那你又怎麼辦呢?你是否能償還這20萬塊錢?假如自己家庭本身就困難,那該怎麼辦?這不是故意給家庭添亂嘛?今後的生活還得還債,還得抵債,很多人催你還款,那又怎麼辦?這種生活你還過得下去嗎?假如你去銀行貸款貸20萬,那高昂的利息你能否還得起?可能害得自己房子沒有房,車子沒有車,衣服破破爛爛,只能睡大街,這就慘了。這20萬就相當於一個東西,它是誘惑人得讓人走進壞地方的,我們沒有能力能償還這個錢,我們最好就不要用這個錢,不要動這個錢,我們可以把這個錢放到銀行裡面,可以去找銀行,可以去找公安局派出所反映這個問題,把這20萬還給它的主人。這樣我們還做了好事呢,而且這20萬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所以我想告訴大家的是撿到了錢一定要及時上交警察,或者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來路不明的錢,我們不能要。不要被眼前的金錢而迷惑,導致上當受騙。

  • 3 # 丁老太君

    銀行卡突然多了20萬,首先我會想是不是騙子,再次就是核對看一下是不是真的,就算我很需要這筆錢而他就這樣沒有任何徵兆的出現在我的卡里,我還是選擇報警處理,畢竟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我不能愧對自己的良心。不求無過,但求無愧

  • 4 # 貸款教授

    銀行卡里面突然多出20萬塊錢,這種情況有可能是別人轉錯賬戶,把錢轉到你的賬戶上了。

    銀行卡突然多出一筆陌生的鉅額存款,現實當中是有發生過的。

    雖然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比較小,但在現實當中確實是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的。比如2017年的時候,劉先生到長沙望城區步行街上的農商銀行開卡,在回家的時候,簡訊卻突然收到銀行轉賬12個億的鉅額存款,這個著實把劉先生嚇得不輕。

    而劉先生之所以收到這筆鉅額存款,原因是他在開卡的時候,因為這家農商行櫃員操作失誤,把卡號當做存款金額,然後把錢存到劉先生的賬戶上了。不過銀行很快就發現了這個問題,並及時跟劉先生溝通,讓劉先生到銀行配合把這個錢全部返還給銀行,最終劉先生當了幾個小時的億萬富翁,然後得到了銀行一包煙和200元紅包獎勵。

    看到這很多人可能覺得這個劉先生比較傻,既然是銀行過錯把錢轉給自己了,那為什麼不拿這個錢去花呢,反正又不是自己搶銀行的。

    實際上問題並沒有大家想象那麼簡單,如果某一天大家的銀行卡突然多出一筆鉅額存款了,大家千萬不要隨便動用這筆錢,否則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銀行卡突然多出鉅額存款屬於不當得利,大家不能亂用。

    雖然銀行卡上突然收到一筆陌生的鉅額存款,從主觀上來看,持卡人並沒有過錯,但是這一筆陌生存款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並不屬於銀行卡持有人,是別人因為操作失誤才把這個錢錯誤轉到銀行卡上的,這就跟大家丟掉鉅額存款一樣的性質。

    對於銀行卡上的這些陌生存款,從法律上來說它屬於不當得利,所以這筆存款是必須物歸原主的,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這些不當得利包括包括本物和孳息。

    對於這些陌生存款,如果大傢俬自據為己有,不願意把它歸還給權益所有人,就有可能構成侵佔罪,最後還有可能惹上牢獄之災。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別人錯誤把錢存到大家的銀行卡上,這種屬於代為保管的財務,所以它適用於前面我們所列舉的這些法律條文。

    因此如果某一天大家突然收到一筆陌生鉅額存款,大家一定要保管好,千萬不要拿去花,否則到最後會引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當然如果這筆存款錯誤匯入到了賬戶之後,長時間沒有人過問,然後大家無意中拿這些錢去做其他事情了,那也不一定構成違法行為,只要大家能夠及時把這些本金和產生的利息歸還給權益所有人,那就不會有什麼事情。

    不過在現實當中,銀行錯誤轉鉅額存款,而且連續7天還不發現的概率是很小的。

    對於銀行賬戶上突然多出一筆存款,這裡面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銀行錯誤操作,把錢轉到大家的賬戶上,另一種是有可能是某一個人不小心把轉給別人的錢打到大家的賬戶上了。

    但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如果轉錯賬了,我相信大多數人很快都會發現的,特別是對銀行來說,如果銀行發現錯誤轉賬了,基本上半天時間他們就會發現問題,因為銀行上下班都會進行軋賬處理,只有進賬和出賬對得上了才可以下班,而一旦銀行發現賬戶對不上賬,就會調取現實材料以及系統資料來追查哪筆賬出現了錯誤,而一旦找到錯誤的轉賬記錄之後,銀行肯定會第一時間聯絡賬戶所有人,如果聯絡不上賬戶所有人銀行肯定會及時報警處理。

    所以在現實當中銀行錯轉一筆鉅額存款,而且連續7天沒發現這種事情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

  • 5 # 法重情深

    常言說得好:“不義之財不可取。”

    銀行卡里突然多出了20萬元錢,這些錢雖然打到你的銀行卡里,但是並不是你的合法收入,也就是說並不算是你自己的錢。

    這些錢也許是別人誤轉給你的,也有可能是銀行操作失誤,將你賬戶上憑空多出了20萬元錢。但是不論怎麼說?這些錢都是來歷不明,都不是你的,你都不應該花、也無權花。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因此根據法律規定,銀行卡里突然多出20萬元錢,這是典型的不當得利行為。作為銀行卡的主人,不應當見錢眼開,將該財產據為己有,應當主動歸還給受損失的人。

    即使自己僥倖花掉了,那麼也應當賠償給對方損失。本來就不是你的東西,你也不該花掉。

    這時最好的辦法就是拿著銀行卡,到相應的銀行詢問有關情況,要求銀行及時妥善予以處理。對於這種主動行為,受損失的人應當給予獎勵。

    但是如果見錢眼開,將該財產據為己有,不僅應承擔返還義務,而且還要承擔訴訟費以及其他損失,是得不償失的。

  • 6 # 熠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所以“花錢一時爽,還錢淚兩行”,失主如果發現了聯絡你歸還,你沒錢還的話就麻煩大了。

    具體情況及處理方法

    1、如果你覺得是銀行轉錯了,那不太可能。因為銀行的賬目是每天核對的,如果出現失誤當天就會聯絡你,不可能拖到7天以後。

    2、他人或公司轉賬失誤,這還是有可能的,至於說7天沒聯絡你可能是平時業務工作比較繁忙,可能到月底或者季度才會核賬,那麼你就多忍忍不要衝動,放在卡里不要動等人來聯絡你就好。

    原則上說幾年沒人聯絡你可以去使用,但是要注意這錢始終是來路不明,可能涉及到洗錢、吸毒、走私、詐騙等,也可能嫌疑人已經被控制,公安機關還在偵破或者嫌疑人為了避免暴露不敢輕舉妄動。如果你有這個膽量用那當我沒說,不然最好主動聯絡銀行,核對錢的來路。這類錢大概率涉及刑事案件,最好不要沒事給自己找麻煩。

  • 7 # 羞羞鳳姐

    客觀的講,你當然可以花掉這20萬,但是如果銀行或個體來討要這比錢,你必須用你另外的20萬還給人家。

    提到違法,既然違法了,就要承擔後果,所以每個人都要守法。

    總之,人要守法,不要僥倖,不要貪婪,做守法公民,花該花的錢,做該做的事,不是自己東西,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 8 # 順便調皮

    我覺得你可以把他取出來,然後放家裡,免得一直在銀行卡里面,突然沒了都不知道,取出來放家裡,如果有人聯絡你,再說聯絡的事

  • 9 # 軟體分享專家

    如果真有這麼一筆錢進我賬戶,想拿走就等著吧。

    我不會直接把錢取出來花掉,我也不會直接轉賬,我會通過我的信用卡高額消費,讓信用卡從銀行卡扣款還款,至於這個大額消費怎麼來呢?偽造採購合同,和朋友談談生意採購消費,使用信用卡把錢套出來,然後信用卡還款日到了自動就扣款了,想要回這比錢,抱歉,沒有了,我的錢都拿去做生意週轉了,你誤入的20萬已經被信用扣走了,那麼要錢你就等著吧,你可以去起訴,想幹啥都行,反正我沒有惡意侵吞這筆錢。

  • 10 # 滴點的生活

    來路不明的錢不能花,儘快跟銀行裡的工作人員講明情況。由銀行來解決這批款項。有時候要付法律責任侵佔他人的財產。

  • 11 # 海愛王海王星

    分享一個案例:

    面對天降“橫財”,在外打工的男子蘇某,料定這筆錢有問題。他覺得極大可能是贓款。不過面對這麼多錢,欣喜若狂的他心動了。於是他心一橫,決定“黑吃黑”,將這筆錢佔為己有。掛失、改卡號、改密碼、換手機……蘇某動作行雲流水,一氣呵成,很快將一千多萬元分批轉至自己的另外四個賬戶。先拿200萬還債,拿200萬投資,最後的錢全拿來享受,蘇某迫不及待開始謀劃未來生活“藍圖”,“不管是誰往我卡上轉了1000萬,估計也是犯罪贓款,別人也不敢舉報我。”果不其然,這之後的三年時間,根本沒人找上門來。起初蘇旺花錢還小心謹慎,後面一直沒事,他花錢就大手大腳起來。然而,三年過去,時間來到2020年5月底,蘇某就因為這件事被警方抓了!看著鐵窗外的民警,蘇某有點恍惚。

    “藍圖”的結尾是:投資失敗,剩下所有的錢全被他拿去賭博,最後一分不剩了。

    那麼,事情是怎麼暴露的呢?不久前,

    深圳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偵辦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時,發現這家涉案公司流水賬上少了1000萬元 。調查後,民警得知當初公司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專門購買別人的身份資訊建立“對公賬戶”,非法獲得的錢都會打進這些人的銀行卡內。由於平臺本身存在違法行為,所以,當發現賬戶裡少了1000萬元時,平臺也沒有追究。

    蘇某,就是把身份證資訊借給這一平臺的人之一。

    2016年底,蘇某在外地打工時,有人告訴他,有公司在買個人資訊,只要去註冊一個公司,再辦理一個銀行賬戶,就能收到報酬。於是他和朋友拿著自己的身份證

    幫這家公司辦了銀行卡。把卡給到別人後,

    自己拿著8000元報酬離開了。

    賣完個人資訊半年後,蘇旺的朋友跟他說,

    當初幫忙辦的那張銀行卡上忽然多了1000萬元!但是錢的數目太大,朋友懷疑來歷不明,就將錢悉數還了回去。“那我的呢?”蘇旺聽著朋友的顧慮,自己心裡有了其他盤算。回到家,蘇旺趕緊看了一下自己的賬戶。一查,果然有錢。但是他想不到,白撿了鉅款又花光所有錢後,2020年5月25日,在江門街頭,他遇到了循線追查而來的民警。目前,蘇某被福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蘇某從借身份證開始,就埋下了錯誤的種子,然後一錯再錯,如今後悔都來不及。

    警方提醒市民:

    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相信所謂開通賬戶就能牟利”的說法,將自己身份資訊公開外借,不僅會對自身造成不利,同時也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 12 # 晨哥自媒體

    首先建議帶著你的證件去銀行,在櫃檯查詢這筆錢從哪裡匯出,是從公戶還是私戶,如果對公賬戶你很清楚這筆錢是什麼情況了,如果是私戶看看這個人你認識不,如果認識打電話確認這筆錢是什麼原因給你的,就行了。如果不認識,只能是等待有人聯絡你了。這個錢肯定不能花的,這不是你的錢,如果是個人匯出錯誤,還可以私了,如果是銀行出錯,銀行會起訴你不當得利,不划算,踏踏實實的生活,就當沒有這筆錢,該幹嘛幹嘛唄!

  • 13 # 我不是阿拉丁

    最好還是別花掉,天降橫財不知道是福還是禍。

    我記得前幾天看過一則新聞,說有一個男子卡里莫名其妙多了幾百萬元,然後他就分批取了出來並全部花掉,結果幾年後被一所公司起訴,因涉嫌某些金錢方面的罪行而獲罪。因此莫名其妙多出來的錢還是儘量不要動。

  • 14 # 騎著蜜蜂

    我不是律師只是個普通老百姓,只知道天降橫財不可用,天上也不會無緣無故的掉陷餅的!是我的誰都別想拿走,不是我的我也不要,也不敢要!社會是複雜的,人心更復雜!

  • 15 # れ誮惜顏き7631

    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這錢見不得光是不法分子無意中打入你的賬戶事後又不敢報警,另外一種就是銀行打錯了打到你的卡上這種情況最好不要花掉不然麻煩就會找上你,在銀行面前不管是對是錯因為你是客戶就是最大的錯誤它可不會給你講道理,你的錢全部都掌握在銀行手裡由不得你屈服於銀行除非你做野人不和銀行打交道

  • 16 # 內條男酷

    不義之財不可取,這個已經有明文規定、因為你這比金錢的來源沒辦法去證明,一旦人家拿出證明,你就要全數歸還、第二個如果有人證明這筆金錢有存在違法和洗錢、詐騙等可能,那你花了可能還會面臨坐牢的結果.

  • 17 # 0大木瓜0

    卡里莫名其妙地多出錢,很危險。

    有個電視劇,是現代諜戰片。裡面有個中國某科研部門關鍵專案領導。有一天,突然發現自己卡里多出100萬。他頓時蒙了,不知如何是好。

    他又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告訴他錢是他打的,讓他把一組科研資料搞出來。起初,他不可能答應。後來,經過對方威逼恐嚇,又答應事成後還給100萬。

    他的心動了,他的確急需用錢,孩子上學,老婆病重,靠自己的收入100年也做不到。於是,他付諸行動,利用權利,一次次搞到資料給對方。

    後來,也就沒有後來,那100萬也成了泡影,他鋃鐺入獄。希望這個案例能提醒你,別因小失大,趕快報警。

  • 18 # 飛哥闖江湖

    在國外可以,在國內不可以。你花了,別人找上你,你就是放了一年也是你的錯。他們說你沒有告知。你千萬別犯險。自己找找到底是不是你的錢,是就拿出來,不是放在那裡不要理。管他呢!你不花掉就沒事。花了到時候說不清。你鬥不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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