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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潺潺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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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道在觀政
你這個問題雖然有悖於我們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但是也的確是目前非常現實的一個問題。
說你有悖於我們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是你沒有對這套房子做出什麼貢獻,也就是說這套房子你並沒有出資,僅僅是因為你是你母親的女兒,這個時候,在你哥哥去世不久,你卻要不但不對你哥哥遺孀進行安撫,反而在這個時候關心你能夠分到房子。從我們傳統的價值體系上來講,你這個讓人很難接受。
而說的很現實的問題,是目前為止,房子作為我們普通人個人財產當中幾乎是最大的一個專案,巨大的利益驅使著可以泯滅親情,忽視友情,耽誤愛情。
可以喪失人性,輕則兄弟姐妹,互不往來,重則搞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都是利益的驅使。
好了,說了這麼多,我們來接下來這說一說這個房子到底有沒有你的?
第一個是這一套房子,有你母親的名字,如果你哥和你母親沒有特別約定,那麼你母親救這一套房子的50%的份額,這個時候你哥哥已經去世了,你哥哥的這50%裡面,也有你母親的一部分,具體的比重還得要看你沒家庭親人的在世的情況,比如說你父親是否在世?就是這一套房子的繼承人有多少的情況,那麼你父母親的應該是佔到這個房子的50%多,但是你母親目前還活著,所以,這個房子的份額和你沒有太大的關係。只有等你母親也去世了,這個時候你母親的這一些份額裡面會有你的一部分。具體多少呢?要取決於,能夠繼承你母親以產的人數的多少,包括直系的親屬有多少,旁系的還有多少?別在中間是否有人放棄了遺產的主張?經過綜合的算下來,才能算出你的有這個房產的多少?
總之一句話,這個房子如果是你母親還活著,和你幾乎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包括這個房子的處置權利,也和你沒有關係。
等你母親去世了之後,這個房子如果你母親的遺囑沒有特別約定,法理上講,這個房子有你的部分。
記住,是部分。
不管你接不接受,不管你母親現健在也好,確去世也好,這個房子你的份額都是較少的一部分。
再說一句題外話,也許從你母親的角度講,親,生女兒和親孫子相比,房子留給孫子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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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熊貓投資
如果你本身的經濟收入還過得去,我個人的建議是不要在想什麼分房子了,本身失去了你哥,他的家庭就變成了孤兒寡母了,有能力的情況下,我們是要盡力拉一把才對,而不是說還想著瓜分他留下的那一點點產業。你如果不思幫助也就算了,還想著落井下石,說句實在話,給人的印象很不好。
繼承法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這套房子如果單獨掛你哥哥的名字,你沒有任何的權利的繼承,因為你嫂子和侄子還在;但這套房子是你哥與你媽媽共有的,你媽的部分你有繼承權,但是要與你哥平分(雖然說你哥不在了),當然如果你媽並不打算給你,她可以直接指定由你哥的家庭繼承,你依舊無法分得該房產。如果你媽未提前指明,後續過世之後,你爸也不在了,你們也沒其他的兄弟姐妹,那麼這套房子你媽的部分你在法律上可以繼承一半(也就是全部的25%),你嫂子和侄子可以繼承你哥的全部以及你媽的一半(也就是75%)。
總結一個家庭的頂樑柱早逝,他們家庭的未來就艱難,只要你嫂嫂是一個持家顧家之人,那麼我認為你就沒有道理去爭這一份家業,一個男人,要想獲得什麼,不能靠自己的雙手去努力賺到,就想著與孤兒寡母搶這一點的家產,你的臉面在哪裡?你的手足之情在哪裡?你的良心又在哪裡?
當然如果你嫂嫂直接改嫁要與其他的男人住在這個房子裡,我理解你的心情,這時候這個房子最好是直接賣了,該怎麼分就怎麼分,但是你大哥的孩子也要單獨給他算一份存在他個人的名下賬戶,密碼由你爸媽(也就是你侄子的爺爺奶奶)和你嫂子共同掌管,等以後你小侄子長大,讓他自己安排這筆資金(你也可以把你那份留給你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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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秋逸162458451
如果哥哥沒有任何遺囑的情況下,只是單純按繼承來講,你哥的那二分之一的財產裡分為三份,分別是“媽”“妻”“兒”。和你沒關係。
但是劇情有反轉的機會。就是在你媽媽沒有任何遺囑的情況下,你媽媽掛了,那麼你就能分你媽媽那部分的一半。她的另一半由你哥哥繼承,你哥哥不在了,就由你哥哥的孩子來繼承。
所以,這個房子你能繼承三分之一,你哥哥的孩子能繼承二分之一,你的嫂子能繼承六分之一。
我身邊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就是做為姑姑的主動放棄這部分房產。如果姑姑條件差點,母子二人會給姑姑給錢,具體的看房子價格,然後過戶到哥哥孩子名下。要說缺錢,誰都缺,就看關係怎麼樣了。也有對簿公堂的,當場宣判,結果,當事人都不用去,拿著判決書就可以過戶了。
關鍵是,一家人,有必要如此嗎。我也不勸你什麼,因為我不知道你身上發生了什麼,就是希望做決定的時候能商量就商量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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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涿鹿中袁
怎麼老有這麼無聊的問題?僅看題目就噁心!不管你是男是女,起碼留下的是你嫂子和侄子,只用了老婆和兒子!說明是個很冷血,毫無家庭觀念和親情的人!如果你是男的,不但以後能打拼出自己的房子和事業,基本親情還要擔負照顧嫂子,侄子的義務,儘管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責任。現在就把眼睛盯上哥哥遺產,看來也沒啥格局!如果是女孩,將來還要嫁出去的,孃家把你養大,出嫁後能給孃家老人和哥哥的遺孀,侄子能有多大的幫助照顧暫且不提,起碼不能還想著再從孃家撈點東西過去吧!既然提出這個問題,起碼你內心是想要到部分的,也許不知如何下手,也許多少還有點廉恥感,想從別人回答中得到部分支援意見來掩蓋自己的無恥,安慰自己罷了!那我就悄悄告訴你,抓緊時間把你母親弄死,然後你和你嫂子——不對,你和你母親的大媳婦,還能各分得你母親一半房子的一半所有權!因為她或者你還不能分,只有死了是遺產才可以!別讓她活的太久了,一則將來活的太久還要消耗不少財富,二則時間太久她大兒媳婦和孫子住的越久,形成事實佔有的時間越久,你掙的難度會增大!所以,越快越好,弄死老人就可以分遺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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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黎家第一湯
合法不合情的事情有很多,按照法律上她是有份的,屬於她的權益。只是看情況,親情和條件,她願不願意去爭屬於自己的權益。去爭也沒有什麼不對,放棄也沒有什麼不對。
這個也是可以看個人情況,和個人心理去爭,大家不要一邊倒的罵人,明明屬於自己的權益,她是願意給嫂子和侄女也可以,不願意也沒有錯,這就是講個情的問題了。
這裡我說個真實案例給大家,說他臉皮厚,不道德去爭也行,但是法就是法,他有這個權益。
一個重慶的司機,和妻子離婚後,妻子帶著女兒去深圳跟了個香港老闆住在市郊一個大別墅裡,保母的表弟來偷配了鑰匙,約人來搶把香港人和他前妻以及女兒都殺了。
香港人之前在重慶買了一套房子給她前妻,寫她名字。
而這套房子,一直是前岳父母和前舅子住。
律師告訴他,這套房子,他有一半的繼承權,可以去起訴爭回自己的權益。
他去起訴,召來罵聲一片。這個房子關他毛線關係啊,離婚的妻子,外人出的錢買給他,他又沒出一分。
但是,他贏了,按照繼承法,前妻的財產,前妻死了,第一繼承人是女兒,以及前妻的直系親屬也就是她的父母。那麼這套房子,前妻死了,財產自然是女兒和父母繼承。這個時候,跟他是沒關係,但是因為女兒也同時被殺,也就是女兒死了,這時候,女兒的財產,跟他就產生了關係了,他自然成了繼續人。
這個道理,就是前岳父有權利繼承他前妻的財產,而他當然也能繼承他女兒的財產。
這個就是法律,跟道德和親情無關,只是願不願意去爭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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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幸福魚兒
哥哥沒了,你第一反應不是去如何安慰好自己晚年喪子的老母親,中年喪夫的嫂子,幼年沒了父親的侄子,反倒是想著哥哥和母親名下的房產,你居心何在?
在你的心裡,難道房子遠大於親情?
我真不知道你心裡究竟是如何想的。房產雖然重要,但是,親情更重要!
如今,你的哥哥已經沒了,你作為小姑子的,應該要接手哥哥的大旗,照顧好老母親,幫襯著嫂子養育好侄子。
姐妹,不該自己惦記的東西,不要惦記。
這套房,你先問問自己,你出錢了嗎?如果出錢了,你現在經濟確實困難,那你可以要一點。但是,如果你沒出錢,你又有和底氣來爭這套房呢?
房子是你母親和嫂子、孫子安生的最基本之物,是保障未來的生活,不至於顛沛流離的最根本之物,你竟然來爭要這套房,你於心何忍呢?
與人為善,善待他人,也就是善待自己!更何況,這個他人,是你的母親,你的嫂子和侄子,都是你的至親,千萬別因為房產的事兒,傷了你至親的心,千萬別再在你嫂子的傷口處撒鹽了,千萬別讓你的老母親對你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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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林院
房產寫你母親和你哥名字,你哥過世,生前沒留下遺囑的話,你哥那部分房產份額作為他的遺產,由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繼承,即:你媽、你嫂、你侄。你哥那部分房產你是沒有份的。
繼承你哥遺產之後,你母親的房產份額是原來的份額加繼承你哥三分之一的份額。這是你母親的個人財產,她可以自主安排和分配,在這種情況下你有沒有份取決於你母親的態度。如果你母親以後過世,生前沒對她的房產份額做出安排,你作為母親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跟你侄子(代位繼承)平分繼承你母親的房產份額。
以上都是理論分析,哥哥去世,留下嫂子侄子孤兒寡母,他們生活已經相當不易,做弟、妹的應該多體恤幫襯,如果他們就這一套賴以生活的房子,你這時候跑出來要分房子,無異於給他們傷口上撒鹽,把他們往絕路上逼,不合適。
親人之間,應該多考慮關愛付出而不應該總想著收益回報,好好贍養老母,多扶助嫂侄,才是為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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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bolinx
傳男不傳女,這只是民間的說法,這樣來講,從法律角度,有一種鐵定的情況,你是可以分到房產的(你哥跟你母親的這套房子),這是你的天然權利,合法權益,誰也不能剝奪。
從另外一個現實層面來講,由於你哥不在了,你父母今後基本上只有依靠你為他們二老養老送終,負責他們二老的生老病死,按照以前的傳統和事實來講,靠你嫂子不一定靠得住,如果你侄子年齡還小你嫂子還年輕的話,不排除你嫂子改嫁跟人走把侄子扔給你父母的這種可能,所以,原本兩兄妹兩個家庭可以分擔老年人今後的事,現在變成了你一個人打主力,你的壓力相當巨大。
生前叫財產,死後叫遺產。兩種情況,你可以有份。
1.你母親和你嫂子決定,把你哥和你母親共同名義的房子變現,你母親覺得委屈了你的話,把變現的你母親應該得的那筆錢她私人自己分給你,至於分多少,那要看你母親願意給你多少,看你跟你母親平時的關係究竟鐵不鐵,分不分給你,這是你母親的權利,別人無權干涉。但是,由於你哥已經不在了,要變現就比較複雜,涉及各種跑斷腿的手續,你家裡與遺產有直接關係的人其中任何一個人不同意,光是你母親父親想賣掉,或者你嫂子想賣掉,都沒得搞。如果你侄子已經成年,還得你侄子必須同意。另外,如果你母親分到了手,她把這筆錢弄來自己養老或者打麻將輸光了,或者旅遊敗光了,你就沒有份,你不能說糟踐完了,你事後去秋後算賬,她的錢她愛怎麼花就怎麼花,變現的錢要看她老人家的心情,本身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2.你母親今後身故,你在法律上是鐵定可以分到屬於你母親的遺產的,所謂你母親留下的遺產,就包括你哥跟你母親名下的這套房子的一部分。為什麼不是一半呢?原因在於:
你哥去世了,他生前跟你母親的這套房子,就是你哥的遺產,那麼,按照中國現行的遺產法規定,繼承你哥遺產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就有下面這些人,看清楚了:
(1)配偶,就是你嫂子,你嫂子即使改嫁,法律上也依然有她一份
(2)子女,就是你哥嫂的兒女,假如你哥生前有私生子、抱養/收養、和與你哥形成了事實上撫養關係的人,也有權利分你哥的遺產
(3)父母,就是你們共同的媽老漢
不用去想第一順序繼承人每個人分多分少的問題,都是按照人頭來點,比如,你嫂子,你哥的兒子,你的母親,你的父親,至少都是4個人,那就是4份,你哥與你母親本身各占房子的一半,也就是說,先把房子分成對等的50%(如果房產證上是按份共有就是這樣分,如果當時在房產證上明確指定了分配比例,則按照當時指定的分配比例來分割),比如各佔50%的話,那就是你哥50%,你母親50%,你母親那50%叫財產收益,而你哥的那50%就是遺產,你哥的遺產就得再分成4份:你母親本人本身就佔50%+你哥的25%,假如房子總共值100萬,那就是:你母親得62.50萬元+你父親得12.50萬元,你嫂子得12.50萬元,你哥的兒子得12.50萬元,如果你哥嫂的子女屬於未成年人,那麼,就是你嫂子可以得25萬元。通俗來講,就是你哥留下的遺產,你母親本身就佔財產的一半,你哥的那一半就由你父母分走他的一半,你嫂子和侄子分走他的一半。
也就是說,如果房子變現,按照法定繼承人的這種分配法,你母親實際上是得大頭的。當然,如果覺得虧待了你嫂子,你父母是可以單獨把分到的錢,再私自給你嫂子的,比如,老年人就是喜歡給他的孫子多留一點,你無權干涉。並且這個時候,你只有靠邊站,根本就沒有你的啥事。
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放棄,那麼法律規定,由第二順序繼承人來繼承你哥的遺產,看清楚了:
(1)你哥的兄弟姐妹,這其中就有你的一份了
這是你在法律上能夠得到你哥遺產的唯一合法機會之一。第一法定繼承人一般不會放棄,所以通常情況一般沒有第二法定繼承人之說,除非第一法定繼承人都已經離世。另外,一個關鍵因素,如果你哥在生前專門立過有效遺囑的話,你們都不要爭他留下來的那半邊遺產了,遺囑上怎麼決定的他留下來的那一半,那就是誰的。比如,你哥生前的有效遺囑指明瞭他的那一半全部留給你嫂子和他兒子,那麼,你哥的那一半你和你父母現在誰也得不到。
一個極端情況,比如,你哥萬一全部留給了小三,對不起,那你哥的那一半就是小三的了。
假如,你們保留房子(即房子不變現),那麼,你母親今後百年歸世後(這是你能夠得到你哥和你母親房子遺產唯一合法機會之二),就假如這套房子一直的價值都是100萬,那麼,屬於你母親的那一部分遺產,也假定你母親沒有立遺囑,假定你父親健在,假定就你和你哥倆姊妹,按照繼承法的法定繼承人規定,則:
(1)配偶,即你的父親,分走你母親遺產的50%,即你母親本身之前應該分的62.50萬元的一半,即31.25萬元,再加上之前你父親應該得你哥的那一份遺產12.50萬元,也就是你父親可以分到43.75萬元,或者你父親、你、你身故的哥的娃兒3個人,62.50萬元3個人平均分配
(2)子女,你和你哥分法(第(1)條不採取平均分配法時):你和你哥各分你母親遺產的各15萬餘元。但是,你哥已經先不在了,那麼,你哥跟你嫂子的兒子,你侄子可以得到屬於你母親給你哥的那一份。另外,你哥本身占房子的一半,那是你嫂子和你侄子該得的,你不要去爭他們的。也就是說,你嫂子和侄子可以總共分到40餘萬。
另外一個極端問題,就是房子變現,你嫂子改嫁把錢帶走,侄子留給你父母,所謂就是物是人非,這種情況有很多,妻子失去了丈夫並且還很年輕,父母失去了兒子,孫子失去了父親,妻子捲款跑路。
遺產好分,但是執行難。遺囑只是決定遺產的分割依據,而無法做到具體如何執行,遺囑必須符合遺囑訂立的條件和嚴謹的程式(包括有效合法取證,很多自書遺囑存在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情況,並且即使去作了公證那也是無效的)。比如,跟遺產有關的,有人願意要房子,有人願意要錢,有人覺得分少了,有人覺得自己責任重,有人覺得不該分給別人,總之,一旦鬧上法院,法院就是按照遺囑優先判決,沒有遺囑的,就按照法定繼承人來判決。
斯人已逝,活人鬧鬼。凡事合理合法就行,本來就是一家人,商量到來,最傷心的應該是你的父母和你嫂子娘母倆了,你哥已經不在了,遺產問題不管如何分配,還是現在不忙分配,但是以後實際上最終還是要分配,但都不要過分,平心靜氣的商量,這就是妥善解決和處理身後事,如果鬧僵了,家族衰敗,萬劫不復。
你不要趁火打劫,畢竟你父母健在,你如果趁火打劫,那你哥九泉之下一定死不瞑目,你嫂子中年喪夫已經屬於大悲劇,除非你嫂子改嫁又捲款,完全不履行撫養你侄子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又不管你的父母死活,那又另當別論。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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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珞珈社
肯定不行,你有繼承你父母遺產的權利,但是你沒有繼承你哥哥遺產的權利,為什麼這麼說呢?要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你哥哥有自己的兒子,他才是正宗繼承你哥哥遺產的繼承人,所以你就不要異想天開,這可能要和你無緣,不知道該給你說可惜還是該給你說呢不要臉呢。
作為孩子的叔叔,自己的哥哥不在了,可憐的孤兒寡母,對於孩子的母親來說,自然要再找一個丈夫過日子,你作為孩子的親叔叔,你應該時刻銘記這個侄子,能幫助就要竭盡所能去幫助孩子,讓孩子知道他還有一個親人依靠,而不是讓孩子長大都記得有一個不要臉的親叔叔,竟然和自己爭奪過父親的遺產,相信孩子會對你懷恨一輩子。
雖然說房產寫的是你哥哥的名字,現在不幸你哥哥離開了人世,可是這房產和你沒多大關係,孩子沒有成年,自然是孩子的母親代為繼承,等孩子成年了,這房產也算是他的父親給他留著的唯一遺產,他有權繼承,其他的人還真沒有權利去繼承。
如果你現在打著這套房子的主義,怕是你想的太過於美了,根本不可能給你,相信孩子的母親絕不會給你這個無理的要求,即使走上打官司的路,最終的結果只能說是讓你吃不到往肉惹一身羶。
做人要有起碼的底線,而不是毫無底線,不顧及親情,如果一個人連這起碼的親情都不顧及,那和禽獸又有什麼區別,所以你在做出選擇的時候最好要想清楚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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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搬不動的小強
1.題主真是個小人!死者屍骨未寒,留下孤兒寡母,就已經有人在算計他所留下的財產,有這個想法的人太無恥了!
2.情感歸情感,法理歸法理,題主要想分到房子,其實只是理論上的可能,而且可能性並不是很大。
3.死者過世之後,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應該是由其第一順位繼承人來繼承,也就是他所佔50%(因為他跟媽媽都在房產證上,就按照均分來計算)的份額,由媽媽、老婆和兒子各分1/3,也就是每人16.66%,最終會形成媽媽66.66%,老婆和兒子各16.66%的局面,這會兒題主沒法介入遺產分配。因為兄弟姐妹是第二順位繼承人,在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無權介入分割。
4.然後等到題主的媽媽過世,她所佔的66.66%的份額將再次進行分割,這其中題主及其他兄弟姐妹都將以“第一順位繼承人”的身份進入遺產繼承,哥哥已經過世,他的兒子進行代位繼承,我們將問題簡單化,就題主兄弟倆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則題主和侄子各佔一半,也就是各33.33%,這樣會形成題主33.33%、嫂子16.66%、侄子40%的局面。
5.相信大家都對題主的無恥覺得很憤慨,那麼有麼有辦法讓他一點便宜也佔不到呢?其實很簡單,媽媽立遺囑,整套房子將來都歸孫子所有即可。
6.像題主這樣蠅營狗苟的算計,送你一句話: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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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森威拉
房子是哥哥和母親各1/2,就是各40萬。哥哥去世,他的那部分40萬將由妻子、孩子和父母平分,假設沒父親了,那就是妻子、孩子和母親平分,40萬除以3經約13.3萬,那樣妻子和孩子各有13.3萬,母親是40+13.3=53.3萬。而母親如果這時去世,她的53.3萬按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那就是提問者和哥哥的孩子平分繼承(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這樣就變成提問者分26.65萬,哥哥孩子分26.65+13.3=39.95萬,哥哥妻子分13.3萬。母親去世的53.3萬遺產分配不關媳婦的事,媳婦只能繼承配偶的財產,不能繼承婆家的財產。打個比喻:一對父母下有兄弟兩個孩子,哥哥結婚了,弟弟沒結婚,這時父母去世,這對父母的遺產也只是哥哥和弟弟平分,哥哥的老婆是不分的;哥哥老婆分的是哥哥和弟弟平分後繼承過來的那一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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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天官賜福la
你哥已經去世了,留下你嫂子和侄子,也就是說你嫂子的頂樑柱不在了,從良心道德上來講,如果家產不多,你還是算了吧!留給你媽和你嫂子侄子,如果家產很多,可以適當給你媽提出來,相信你媽也會給你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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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武漢Lily
現在不可能分到房產。這套房子寫的你媽媽和哥哥的名,沒有約定份額的話,預設為各佔50%,如果哥哥去世前沒有遺囑,就是法定繼承,這50%由其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及父母均分,也就是你嫂子、侄兒及你父母平分這50%,與你沒關係。你只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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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到中年45222
目前為止,沒有你的份,你哥走了,但是他有老婆孩子,他那份是他老婆和孩子繼承的,你在繼承名單裡,真要爭的話,等你老媽過世以後,你老媽那份你最多能繼承一半,如果你老媽有遺言,那按照遺言來就好了。你真沒什麼可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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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讖皞
哥哥去世你不去安慰失去至親的母親、嫂子和侄兒,卻在思考能否繼承在母親和哥哥名下的房產,你自私得讓人可恨,有這想法是否對得起亡兄對得起侄兒,母親知道是否會傷心。《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他的配偶、子女、父母,你哥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你沒有繼承權(妹妹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房子產權你母親和哥哥各佔50%,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哥的遺產由你母親、嫂子和侄兒各繼承16.6…%,從房子所屬權看是你哥婚前所購(沒有你嫂子),你母親和哥哥其實早有打算,他們連你嫂子都防著更何況你,如果你嫂子夠聰明,她放棄繼承權,由你侄兒繼承,相信你母親不僅僅會放棄她的繼承權,還會將她名下的50%產權轉到你侄兒名下,畢竟是親孫子,在傳統觀念中,你侄兒在你母親心中的地位可能會高於你。建議你改變自私思想,努力幫著亡兄將侄兒培養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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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花狸貓mm
應該是不可以!你哥哥享有合法繼承權!你哥哥過世,他的繼承人就是他的老婆和孩子。這裡頭根本就沒有你什麼事,趕緊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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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蒼穹荒雲
可以是可以,不過你好意思的嗎?嫂子帶一個孩子孤兒寡女你還想著錢?你有這種想法就不對,還打字打出來[大笑][大笑][大笑]佩服你對金錢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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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化化16
要是我會把房子給侄子,只給侄子,嫂子年輕也要改嫁。也會在生孩子,但是這個房子只能是侄子的,總不能在生了孩子也住在這裡,最後鬧不清要爭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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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hdy6658
你哥走的也是不得安寧啊,留下妻兒,房子是留給妻兒唯一的東西了,卻還要被嫁出去的妹妹惦記著想爭回來,房子應該留給你哥的兒子,以後他大了,由他來繼承,至於你嫂子,如果年輕肯定遲早也會嫁人的,房子以後你哥兒子成年了,過戶到你哥兒子名下,這也算你這個做姑姑的幫你哥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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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你肯定不能拿到房子,你媽不一定。如果是你哥婚前財產,那你媽佔50%+17%(父親在是25%),有房產處置權,可以賣,但要給你嫂子侄子另外部分錢。如果是婚後財產,分兩部分,你父母出資並有憑證,分配和前面一樣。非你父母出資50%+8%(父親在是12%),應該也有處置權。從道德的層面來講,三種情況,一,如果是你父母出全資買的,如果你父母也沒有為你出過任何資金,你父母的錢也不夠養老,那應該把你父母應繼承的那部分折成錢給你父母養老,剩下來的還你侄子給你父母留個念想。如果你哥房產是你父母全資購買,你父母也給你足夠資金,那麼你父母可以籤個有條件放棄繼承,比如讓你嫂子侄子承擔一定部分的養老責任,否則,放棄失效。如果是你父母出了首付或者部分首付,侄子也未成年,那就勸你父母爽快放棄繼承,希望你侄子將來不改姓並能常看看你父母。如果是你哥的錢跟你父母無關,不管你侄子是否賺錢了,你都應該勸你父母放棄繼承,爭的話小心有錢沒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