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簽了培訓協議,如果想離職需要賠償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依、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並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職工服務期未滿辭職應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的,則如果職工服務期未滿而離職的,應支付違約金。 貳、如果單位未支付專項培訓費用、或未約定服務期的,則職工離職不需支付違約金。 但是,如果職工辭職因未提前三0日通知單位而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則要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來源找法網:網頁連結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試用期簽了培訓協議,如果想離職需要賠償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依、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並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職工服務期未滿辭職應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的,則如果職工服務期未滿而離職的,應支付違約金。 貳、如果單位未支付專項培訓費用、或未約定服務期的,則職工離職不需支付違約金。 但是,如果職工辭職因未提前三0日通知單位而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則要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來源找法網:網頁連結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