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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官天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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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火流雲
這的確是一個令人糾結的問題。若樓房交付時,業主們都交了大修基金,物業就應向有關部門申請大修基金,然後由物業出面組織維修。若交房時未交大修基金,就應由物業督交大修基金,或由物業和業主協商,對維修工程估算,由業主分攤費用,單讓頂層業主買單是不合理的,因為屋頂是大家的。
關於屋頂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的問題,我前面己說過了,屋頂是大家的,業主都有權安裝太陽能熱水器。如所安裝的太陽能對頂層業主的安全,釆光產生了影響,頂層業主有權要求拆除。
哎,沒想到這麼多人會遇到和我一樣的問題。
我有兩套房子都是頂樓,可它們的命運不一樣。老小區是單位樓,房子蓋得質量好,住了15年根本不漏雨,可前段時間單位說屋頂到保修期了,就申請了大修基金兩棟樓一共12萬,現在剛剛完工,業主不用掏一分錢。另一套是外單位老房子,也是十幾年了,今年雨水多,屋頂有一處溼了,找物業說不管,找單位說沒交過大修基金,最後自己花了八百元找防水公司修好了。我昨晚還給物業說這次錢我掏了,下次單元業主就得平攤了,不掏錢的請把太陽能移走。
頂樓樓頂維修應該由單位出面申請大修基金,如果沒用應由物業維修,物業不管就由本樓業主共同承擔,不承擔可要求他們拆除太陽能排除妨害。如果業主們都不願掏錢可找街道居委會進行調解,還不行就只有走法院起訴這條路了,估計到法院也是調解,費神又費力。
樓頂防水現在技術很先進,進過維修會保證多年不漏水,主要就是有些物業和業主的做法讓人非常生氣,屋頂不漏水時,房頂是大家的,屋頂漏水了成你頂樓自己的了,人的劣根性在此表現的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