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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忙人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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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默默無語65331776
其實改不改都行,只是有的女士心有怨念或為新的家庭和睦想給孩子改到現在的丈夫名下。如果:我只是打個比方,如果你給孩子改完了姓,但又發現這一任也不適合你,又離婚了又找了一個,是不是又要給孩子在改一回呀?我老公的前妻就是這樣,兩個人離婚後又找了一個,非要給孩子改名,其實也沒什麼可改的了,因為她找的這兩個都是一個姓,無非就是想鬧事罷了。
所以說離婚了也沒有必要改什麼姓呀明呀什麼的,真要想改就隨女方的姓就沒那麼麻煩了。
離婚的女士,當然可以不給孩子改姓。理由如下:
1.從法律角度看。
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孩子仍然享有繼承權,這不關涉改不改姓的問題。既然如此,改了姓對孩子將來的繼承權會有什麼好處嗎?當然沒有任何好處。這樣的話我覺得還是儘量不改為好。
2.從血親關係看。
從這個角度看,其實改不改姓,孩子與親生的父親都是有血親關係的,縱使給孩子改了姓,這種血親關係仍然是事實,沒有人可以抹掉。這樣的話,給孩子改姓又有什麼意義呢?
3.從社會學角度看。
①孩子改了姓可能會更傷及將來父子之情。
首先,從父親的角度講,一般父親從情感上可能會更排斥這個“異姓”的孩子,即使接受也總會覺得彆扭。所以不宜給孩子改姓。
其次,從孩子的角度講,一般孩子懂事以後也可能會因為自己與父親“異姓”,而自覺不自覺地產生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疏遠感。
②改姓可能給孩子帶來更多的傷害。因為當今中國社會孩子總是隨父姓,要給孩子改姓,肯定是與父姓不同,無形中,孩子似乎就成了一個與眾不同的“異類”,或多或少會給孩子帶來一些傷害。所以不宜給孩子改姓。
若是父母離異時孩子已經有了名姓,那麼,孩子的親戚和周圍的鄰居甚至孩子的老師同學都早就叫慣了孩子原來的姓名,要別人改口,那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最好別改。
總之,離婚的女士,改與不改孩子的姓氏,這都不是什麼原則性的大事。除非這位女士為了報復孩子的父親,逞一時之快(這樣不是顯得這位女士太小氣了嗎?不恰恰給人留下一些說辭嗎?),否則我還是覺得不改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