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熊成說
-
2 # zhanghuiyao
建立藥品回收渠道,是當前許多慢性病患者和家屬的正常訴求,這個藥品召回機制應該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及早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既保證藥品資源不造成浪費,又能最大限度滿足病患需求,減輕患者及家屬經濟負擔。
-
3 # 急救者徐海軍
1、口服藥一旦離開了藥房是不能被退回的,包括在藥店買的藥也是;
2、過期的或者吃不完的藥社群有專門的回收機構,但是不會被上市再次銷售或者使用,會經過相關處理;
3、急診醫生開藥量三天、門診七天,有些藥肯定是幾天吃不完的;
4、開大處方很多藥的醫生確實存在,但是有些患者有醫保或者別的報銷途徑也會要求醫生多開藥,這些現象會在很長一段時間仍然存在
-
4 # 醫路健康
你所說的時間久就過期了,也就是不能再繼續服用了,其實有專門的過期藥品回收處理機構和單位,比如有些地區有設專門的社會藥房或者社群醫院負責過期藥品定點回收處理,然後由定點回收單位統一上交當地藥監部門作相關處理。
看完你的問題,我想到一個段子:
某摳門的人發現,自己去年感冒時去醫院開的感冒藥快要過期了,於是大冬天裡穿著單薄的衣服,等待感冒,然後想要把這些感冒藥用掉!
哈哈,不是說你是個摳門的人,而且啊你說的這個問題,很有建設性,畢竟就目前來看,實行起來比較難。
主要的難點有這麼幾個:
1、社群裡的其他人,需要用藥的時候,為什麼不在醫院開?
2、這些回收回來的藥,是低價賣,還是無償提供?由誰來管理?
3、藥品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