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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紙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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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薌林老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特別約定,比如婚內財產安排等,以及婚姻法、《民法典》規定屬於個人財產的外,其他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的花費也會視為共同消費,剩餘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一方去世以後,剩餘共同財產的一半轉為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共同分配。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特別約定,比如婚內財產安排等,以及婚姻法、《民法典》規定屬於個人財產的外,其他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的花費也會視為共同消費,剩餘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一方去世以後,剩餘共同財產的一半轉為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共同分配。
估計題主可能有這樣的考慮:房款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配偶那半花完了,剩下的是不是應該全是在世一方的?
題主提到“配偶去世花掉房款一半錢”,從字面上,可能有兩個不同的理解:
一個理解是,配偶去世之前,房款一半的錢就花掉了。一個理解是,配偶去世,在處理配偶後事過程中花掉房款一半的錢。分別就這種理解,說明一下:
第一種情況這種情況下:
剩下的房款,一半是在世一方的,另一半屬於去世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即總房款的1/4屬於在世一方個人,1/4由繼承人繼承。
花掉的那部分房款中,基本可以界定為夫妻共同花費,相當於在世一方也花了——至於這些錢從誰名下的賬戶中出去,不重要。
第二種情況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
假設總房款100萬,女方去世,有男方、兒子兩個繼承人。
處理女方後事過程中總共花掉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