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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05171669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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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仰頭望梅
關於化學試劑有效期的一般規定:
1、所用試劑的純度應在分析純以上,實驗用水應符合GB/T6682-1992中三級水的規格。
2、在常溫(15℃~25℃)下,貯存期和有效期內,液體試劑出現渾濁、沉澱或顏色變化等異常現象時,應重新制備、採購;固體試劑出現吸潮、變色、鏽蝕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3、標準中所用溶液以(%)表示的均指質量分數,只有乙醇(95%)中的(%)為體積分數。
有明確的國家標準規則。
1、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可以長期使用。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蔭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儲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合乎規定。
2、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揮發性較強,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儲存。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在避光、蔭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儲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合乎規定。
3、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儲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4、基準物質、標準物質和高純物質,原則上要嚴格按照儲存規定來儲存,確保包裝完好無損,避免受到化學環境的影響,而且儲存時間不宜過長。一般情況下,基準物質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