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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叫小潘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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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十年房產老兵
您好!在購房過程中,賣家或者開發商會要求客戶繳納一部分定金來確定這套房已經賣給客戶了。如果是是自身的原因不想購買此房了此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除非是賣方出現了問題比如賣方隱瞞客戶房屋質量或者產權出現問題,可以正當的要求賣方全額退還定金。如果是自己買方的問題,比如家裡急用錢買不了房可以透過和賣方協商,賣方好說話也可能會退還您所交的定金。
我是房產銷售小潘,我來回答。
正常情況退定金:
如有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或者無法履行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指民事法律事實中的情勢變更與不可抗力,即因國家政策、行政措施、現行法律規定導致房屋性質或者許可權發生變化,因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者社會異常事件導致房屋已無交易過戶的可能,由於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根據法律規定應當解除合同,退還購房定金。
拋去不可抗力因素和樓盤自身問題想退定金:
首先這種情況,是買方責任。樓盤不會強買強賣,雖說樓盤置業顧問會逼客,可是如果您真的不想買也不會逼著您。如果必須要交錢,可以叫訂金。訂金:不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它有預付款的性質,但只是一種支付手段,並不是一種擔保。購房交易中,買房者不履行合同仍有要求返還訂金的權利,賣房者不履行合同也不需要雙倍返還訂金。
所以,交錢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給自己留點考慮時間。
如果說交了定金而現在想退,目前只有和開發商協商這個問題。從我的角度看,開發商不會缺你這一套房子,但是畢竟是買方違約,所以商談為上。
在售樓部耍賴這種事,哈哈。個人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