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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洋7620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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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月垚垚
首先說一下“當小老婆”真心難聽。
愛情一旦突破婚姻關係的限制之後,自然就會出現“小三”的社會現狀。小三愛情介入家庭而引發的家庭矛盾社會矛盾可謂屢見不鮮。
結婚前找物件是個人的事,並沒有做損害別人,這是每個人戀愛自由的權利。結婚後在出現這種情況就叫做,“移情別戀”,違背了忠貞專一的道德要求,至於你說的那個女孩不在乎以下幾種結果。
1.守財奴,這種人知道自己身份的尷尬,會不擇手段榨取男人的財富,有了錢喪屍一切鬥志每天守著那些錢,徹底改變自己的人生觀、道德觀、價值觀,與社會脫節,喪失基本的生存能力。
2.職業二奶,小三在被一個男人拋棄後,出於一種“好吃懶做”思想的延續,以及自甘墮落、報復男人的心理,不斷換男人,變成職業二奶。
3.石女,小三懷孕三四次實屬正常甚至有的更多,懷孕打胎對身體影響很大,久而久之身體機能收到影響最終落得終身不孕的下場。
垚垚總結:真正的幸福與快樂只有用自己的雙手爭取的才是最實在的、安心的、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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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鍾小隱
古時候,只有家裡條件很差才會給人家做妾,那還是法律允許的情況。
現在,法律保護一夫一妻,破壞別人家庭屬於間接違法。
再者,年輕時給別人做小三,年紀大了再找個接盤的嫁了嗎?還是等待機會上位呢?
給別人當小三,終歸是可恥的事,但要是家裡過得很辛苦,等錢治病等錢吃飯,可能也只有無奈吧。
除此情況,有這樣的閨女也只能自認倒黴,自己沒教好怪得了誰呢,由她去吧。
我願意,因為人生沒有完美的,嫁年輕的也不可能完美,所以當下做小老婆滿意就行,以後的事任何人預料不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