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至一年內未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給勞動者雙倍工資,你工作不滿一年,應當支付你從入職之日次月到你離職那個月雙倍的工資。這裡的雙倍工資是包含公司已經給你發了的工資的。
同時,如果公司超過一年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勞動者辭職需提前30天提出申請,試用期需要提前3天申請。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且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而且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理由辭退勞動者。
很多公司覺得我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不給員工買社保了。這是個錯誤的觀念。
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如果公司沒給你交社保的話,你可以要求公司補繳。
你可以先和公司協商解決這件事情,如果你提出的要求公司同意的話,那就可以和解。
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責令公司和你簽訂合同,購買社保。公司可能還會面臨行政罰款。
面對用人單位不公,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哦!
一、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至一年內未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給勞動者雙倍工資,你工作不滿一年,應當支付你從入職之日次月到你離職那個月雙倍的工資。這裡的雙倍工資是包含公司已經給你發了的工資的。
同時,如果公司超過一年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不籤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勞動者辭職需提前30天提出申請,試用期需要提前3天申請。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且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而且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理由辭退勞動者。
三、即使未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很多公司覺得我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不給員工買社保了。這是個錯誤的觀念。
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如果公司沒給你交社保的話,你可以要求公司補繳。
四、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勞動者可到行政部門投訴你可以先和公司協商解決這件事情,如果你提出的要求公司同意的話,那就可以和解。
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責令公司和你簽訂合同,購買社保。公司可能還會面臨行政罰款。
面對用人單位不公,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