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骨科王健醫生
-
2 # 茶博士6581143
也是就著這個問題。年齡61歲,湖北省十堰市,被小孩騎兒童腳踏車撞的左股骨頸骨折,更換了左髖關節,住院32天,醫院住院,手術,材料費一共69000多,醫院護工130一天,出院醫院建議3個月後可正常行動。經傷殘鑑定,達到9級傷殘,鑑定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建議8個月後方可正常行動。請幫忙算一下其中涉及的各項賠償款項
出現這種情況還是要看具體情況的,一般來說不同的治療條件收費也是不同的,所以肇事者理應承擔全額醫療費用,而且如果當事人因此遭受了精神上的傷害,還會索賠精神損失費。所以說出現這個情況的話還是要考慮具體情況的,如果患者心善明理的話,是比較好協商的。如果遇上不講理或者死纏爛打的人,協商不成,這種情況可以去法院,法院可以公平公正的判斷。
如果是工傷的話,根據法律規定,根據本人工資的標準,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另外,用人單位也需要向患者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當然這兩項補助金也不是全國各地都一樣,是按照當地的標準賠償的,所以很可能不夠治療的費用。
所以廣大勞動者在工作之前最好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也是為自己買了份保險,對自己負責。如果到時發生意外的話,也有說理的地方。再不濟,可以憑著這些證據把單位告上法院。
畢竟,股骨頸骨折恢復起來還是很難的,除了會帶來疼痛外,還會影響日常生活,比如不能坐起或站立,個人活動無法靠自己完成,需要在別人的幫助下完成,除了高昂的醫療費,還有漫長的恢復期。當然如果治療條件良好,那麼癒合的希望很大,但是並不能排除不能癒合的情況,也可能會引發併發症,如股骨頭缺血壞死,雖然現代醫療條件的不斷完善,骨折癒合率比以前提高了不少,但股骨頭缺血壞死率在某種方面來說還是比較難控制的。
所以為了自己為了家人,就業時一定要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這些都是無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