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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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8499790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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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孵化
這問題提的,什麼叫可以要求賠償嗎?救人而去世,就算有也只能是補償或獎勵或獎金,只有被害者才有權利要求賠償,你這個根本不是被害而是見義勇為意外去世。賠償的話家屬有權利自己提出賠償金額,補償或獎勵或獎金只能被動接受人家給出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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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興ooo
當時要是有認定見義勇為,民政部門會有撫卹。但是不叫賠償,因為賠償的前提是受到了侵害,你這種情況,如果被救者家庭經濟條件許可,他們可以主動給予逝者家庭一定的人道主義援助,或者補償,這個就要看!被救者了,法律沒有強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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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老帥
[謝友相邀]!
諸如提問者的此類問題,時不時在我的周圍也有人向我諮詢。
根據提問者的說法,應該是發生在上世紀為救他教的學生而去世的吧?如果此事屬實,當年的【文教局】(現在稱教育局)與民政局應該作過相關的定性處理。如果這位老師當年被定性為【英雄模範】【見義勇為】之類的樣榜其家屬會有民政局給的【撫卹金】。如果沒有此類國家相關定性,事隔多年,也就無從說起補償,注意是要求被救者【補償】而不是【賠償】,這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如果國家當年沒有對此事作過定論。那麼現在很難再論此事,如果被救者現在的經濟條件較好,那麼還可以考慮請相關單位出面協調予以【人道主義經濟援助】,如果想走司法程式,那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相關的法律支援。
【個人觀點,實話實說】。
這個問題是看兩家現在的關係了,還有經濟差別,如果關係挺好的死者經濟差那這個被救者條件好可以透過公正的形勢給一些補償的,如果他沒有這個經濟實力自己活的都成問題你還要他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