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醉清風3475
-
2 # 詩和遠方4759
虐殺動物罪雖然現今還沒有立法,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一定會立法的,美國在這方面最高可判25年,人性本善,生命沒有貴賤之分!人類處於生物界食物鏈的頂端,在動物界人類的智商高於其他動物,所以相對動物人類群體產生了精神層次的素質,原則,輿論!這也是人與野生動物本質區別!況且動物之間的食與被食的關係,只是謙虛食物鏈,而沒有精神層面的殘害!!相信每個身心健康的人都不會殘害動物,反之則連野生動物都不如!!!
-
3 # Ia丶
我認為這是個人道德問題,始終是個人的寵物、 如果安靜的讓它去死或許只是良心上的譴責, 但要是殘忍的虐待致死 且 被公佈於眾的話,可能會受到良性的教育或者象徵意義的罰款, 好比自己的兒子 可以用教育的方式適當的打罵 , 但絕不能目的性的家暴毆打、 動物也有動物的法律規定,貓的侷限性只有那麼大。
謝謝邀請!即使個人原因也不能把貓殺死!首先,貓是人類的朋友,它是捕鼠高手,是老鼠的天敵,老鼠又是人類的有害動物(老鼠不單破壞物體,還能傳播疾病)。貓是自然界生態的保護者、平衡者!貓還是人類的陪伴者,它能給人帶來快樂!就單純個體而言,貓是一條生命,它不會給人類帶來威脅,我們要尊重它的生命,千萬不能傷害它,你不願意養,可以送人。你既然養了它,對它要有愛心,你要對它生命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