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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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迷失的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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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幹部凌雲
你這屬於自動又放棄了使用宅基地的權利,現在這塊地和你沒有多大關係了,就算你辦證了,這個證件因為你錯過了規定的建房時間,屬於你自己放棄了,證件也作廢了,這塊地又自動迴歸集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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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激浪
象你這種情況,如果沒有修路,宅基地沒被佔用,你也可能還是不會考慮修房子,你這是想從中取利,都五年了還沒修,都是自己腦筋在作怪,誰也幫不了你,無法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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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蛇郎君149084584
你於2013年從土地部門辦領宅基地使用證,按理你就應在領證後建起屬於自己的住房。如因資金缺乏無力建房,就應將所取得的宅基地使用退還土地部門,現時隔六年之久仍未建起,不但荒廢耕地,也耽擱其他無房的村民申領宅基地證。現遇修路徵用,如你已建起房屋,地面建築物可按有關補嘗政策補償。現事實如此,時隔六年還未建房。你沒負出絲毫經濟支出,有何根據耍想得到補嘗?村委與土地部門不對你進行荒廢土地實行罰款,你就應該偷笑了。故,現在修路屬公益事業,佔之與你無關,更談不上對你的補償。
大兄弟,這個只能願你自己了,國家規定申請完宅基地要在三年時間蓋上的。當然在村裡,只要大家認為是你的,你什麼時候蓋房子別人都不會說什麼,這件事只能說你比較倒黴,修路是屬於公共利益,你的宅基地在法律上剛好又處於不在保護之列。如果你當初蓋了,村裡的路就要繞道了,就當做了件好事吧。但是農村不是完全講法律的,是一個樸素的人情社會,村裡佔了你的宅基地,當然也會心裡過意不去,可以雙方協商,要麼你完全放棄這一塊宅基地,另覓一處,要麼接受現實,在縮小的宅基地上建房,讓村裡多少賠你一點,不建議向村裡要賠償,那樣會和村裡鬧矛盾,畢竟村委會也沒什麼經濟來源,還是另換一處宅基地吧,離路住的太近也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