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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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乘風踏雲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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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順通財稅段賢明
1、未填開的空白髮票丟失、毀損,對照發票領購簿上載明的發票程式碼及號碼段,進開票作廢。
2、當期填開的發票遺失:
第一步:請向受票單位核實,是否收到發票。這一步驟常常被遺漏,如果對方已收到發票而進行下面的步驟,必將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財稅風險。
第二步:確認受票單位未收到“遺失”的發票,進開票系統,根據發票籤領登記本載明資訊或發票存根聯資訊作廢該發票。同時開具一張正確的發票給受票方。
3、非當期填開的發票遺失(開票系統不支援作廢)主要有以下3種情況及處理方法
a、增值稅普通發票和未認證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憑銷售方發票記帳聯影印件(別說您能把記帳聯都能丟了)及稅務局開具的證明單給受票方記帳和認證抵扣;
b、受票方已認證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抵扣聯和發票聯,受票方可憑出票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出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及記帳憑證;
c、全聯次都遺失的,從事22年會計工作的我,沒有見過這種情況,請向主管稅務機關諮詢。
不需要登報說明了,目前已有發票認證平臺,無論普票專票都不用登記,普票丟失後可由開具單位作廢重開,詳細瞭解可關注,或多瞭解稅務總局規定,或者可看稅法相關書籍,但目前變化快,稅法變更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