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照審查 區分營業執照,看其是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還是持《營業執照》分支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區分意義在於兩者主體均可簽訂合同,但簽訂建築施工合同、勞務分包等合同的主體應當是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法人單位。
最高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14號)規定,未取得資質、借用資質、超越資質簽訂的合同均屬無效合同。 三、經辦人審查 經辦人系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簽訂分包合同,無需單位授權;之外的其他任何委託代理人,應持單位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及其身份證影印件,明確其身份和授權範圍後方可簽約。
《合同法》第270條強調建設工程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分包合同也不例外。簽訂合同的同時應強化、完善證據意識。法律快車小編溫馨提醒:注意同步收集簽約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等各項資料,上述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註明收集日期,以便今後核對真偽。
實踐中就發現訴訟階段,對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上的公章與簽約階段留存的公章印模不同;其次,可通過當地工商紅盾網等相關部門查詢營業執照及其他資質證書的真偽,必要時直接與其所在單位聯絡核查經辦人身份及授權情況。
建築施工領域僅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只是取得了建築施工的民事權利能力,只有取得相應的施工資質證書後,才獲得在該領域的民事行為能力。所以,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資質證》、《建設工程施工資質證》、《建設工程勞務分包資質證》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是簽約的前提條件。
一、證照審查 區分營業執照,看其是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還是持《營業執照》分支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區分意義在於兩者主體均可簽訂合同,但簽訂建築施工合同、勞務分包等合同的主體應當是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法人單位。
最高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14號)規定,未取得資質、借用資質、超越資質簽訂的合同均屬無效合同。 三、經辦人審查 經辦人系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簽訂分包合同,無需單位授權;之外的其他任何委託代理人,應持單位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及其身份證影印件,明確其身份和授權範圍後方可簽約。
《合同法》第270條強調建設工程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分包合同也不例外。簽訂合同的同時應強化、完善證據意識。法律快車小編溫馨提醒:注意同步收集簽約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等各項資料,上述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註明收集日期,以便今後核對真偽。
實踐中就發現訴訟階段,對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上的公章與簽約階段留存的公章印模不同;其次,可通過當地工商紅盾網等相關部門查詢營業執照及其他資質證書的真偽,必要時直接與其所在單位聯絡核查經辦人身份及授權情況。
建築施工領域僅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只是取得了建築施工的民事權利能力,只有取得相應的施工資質證書後,才獲得在該領域的民事行為能力。所以,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資質證》、《建設工程施工資質證》、《建設工程勞務分包資質證》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是簽約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