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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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斌哥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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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啟車窗看景色
不能無休止的爭論這個問題,設紅綠燈起什麼作用,就是約束行人和車輛按照訊號燈指示通行,都自覺地做到了遵守交通法規,還有禮讓之說嗎?
斑馬線前禮讓行人是不可以打雙閃燈的,因為《交通法》有規定,不可以亂用雙閃燈,否則,在鬧市區隨便開啟雙閃燈是要受處罰的,只有下列情況可以開雙閃燈:1、遇有濃霧、霧霾、雨雪等惡劣天氣,視線不足100米、50米,可開雙閃提示後方;
2、車輛發生故障或拖拽車輛時可開雙閃;
3、運送病人等急緊情況下可開雙閃;
4、高速路應急車道內停車必須開啟雙閃,放置警示牌;
5、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車隊可開雙閃。
所以,避讓行人是不可以開雙閃燈的,是違反交通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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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醉生夢死181988655
我遇到過很多次,我讓了,然後他不走,我是繼續等,還是走,等吧!後面的人以為我是傻子,不等吧!哦豁/3分沒了,我覺得應該是誰先到,誰有優先通行權,但是車輛在透過斑馬線時,車速應該保持在30公里左右,不能超過40,各位網友,大家看看吧!
時間根本反應不過來,這麼搗鼓就是不合理。幹嘛把簡單的問題弄得那麼複雜?有紅燈的斑馬線可以禮讓,沒有紅燈的就不能禮讓。為什麼讓這些專家承認錯誤有這麼難嗎?既然斑馬線這麼重要,按上紅燈不就可以了嗎?為啥非得為了這事爭論不休我覺得爭論一百年都不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