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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燁14293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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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磊的
從法律上講,如果父母老年痴呆,不能有意識明確的安排遺產分配方案,那麼遺產就是兄妹之間平分的。
如果老人有意識,在第三方人的公證下,立下遺囑,指定繼承人,那遺產全部給了那個人也沒問題。
這是從法律層面講的,還有從道理方面講的。
先不提是非,父母將我們養育成人,我們為他養老送終,這是身為子女最基本的義務,若是因為父母病了,身體不好了,沒有能力去幫助你反而還拖累你,就嫌棄他們,厭惡他們,這就妄為子女了。
贍養父母是我們身為子女應該做的事兒,不論是父母有錢還是沒錢,這是我們身為子女最基本的義務!也是我們做為一個人類,最基本的道德!
題外話就不說了,希望樓主明白這些道理。
話說回來,如果你妹妹長期贍養臥病在床的父母,而你又拒絕扶養父母,從道理上來說,你肯定理虧,你妹妹拿遺產也是應該的。就算從法律層次上來講,你妹妹也是拿大頭的!
還有,你確定你父母是糊塗麼?30萬是真要不回來?還是壓根沒想要?
這個你心裡應該有點數,平常自己的所作所為好好的反思下。
而且,這個30萬塊錢,是你見過?還是憑空猜想的?好,這個不提,就算是有30萬塊錢,你妹妹說給老人看病,錢都花完了,你有什麼折?就算以後走法律程式,你妹妹也是佔著優勢的,誰讓你不贍養父母的?
如果是你父母真的要不回來錢,而你又贍養父母,那這個可以走法律程式來要回。當然這個可能性很小,因為樓主的題目張口就是錢,完全不提父母的贍養情況,也不提父母病情嚴重否?心裡全是錢,完全沒有父母。
所有的可能和大道理我都給你講了一下,至於你以後怎麼做,好自為之吧!
如果妹妹能奉養父母,頤養天年,30萬又如何?畢竟照顧失能老人不是錢就能解決的。老人這時更多需要的是家人的陪伴和照顧。如果把控財產又不奉養父母,那又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