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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和夥創業,出資比例一樣,A只出資,B經營,股份應該怎麼劃分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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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天蝸牛

    不邀自來!

    既然是合夥創業,首要的選擇自然是協商決定,如果雙方都同意仍然按照五五分成,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鑑於二人的付出不同,最好還是要加以區分。

    對此,我看法是,可以考慮設定股權分步調整機制,根據公司經營成果來調整公司的股權比例。

    具體做法:

    (1)對負責經營管理的合夥人實行股權激勵,該激勵的股份由從不負責公司經營的股東來出。A雖然持股50%,但是其中有10%~20%作為期權池。

    (2)設定一定的經營目標,達到相應的目標後對負責經營管理的合夥人B實行股權激勵,有隻出資的A給予一定的股份。

    第一個目標實現,A給予B的股份為5%;

    第二個目標實現,A再給B合夥人5%的股份,如此類推(具體的目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個人覺得,如果僅僅有兩位合夥人,持股比例在70:30,應該也差不多(當然具體的比例還是得雙方協商)

  • 2 # 全富創業匯

    創業時兩人的出資比例一樣但之後一個人只負責出資而另一個人只負責經營,在劃分股份時應該如何劃分?

    1.你在問這個問題,說明你在乎對方感受,想找一個大眾處理的辦法。大部分人都喜歡兩個人坐下來,商量你拿多少我拿多少股份這種方式來決定公司股份,其實這種方式最容易拉仇恨。事實上誰是發起人,誰定規則任何來也是按這個規則執行。如何真的沒有人來再修改規則。

    2.比如你是負責經營,你想讓投資者佔多少股份?你拿出一個方案給他,如何在盈利狀況你就給佔30%就好了。估值可以按10年的價格給他,比如:年利潤10萬,10年就100萬,他給你30萬佔30%。最高不要讓他佔49%,不然你做就沒有意思。30%內是合理。

    3.你沒有盈利,就按投資資金和成本估值。

    4.最好不要兩個出資一樣,大家心理不平衡的,誰經營就另外開一份工資給他,他做不好你還有機會換人,約定好條件。49%和51%,34%和67%等比較合理。你是投資者就佔34%內就好了,不然他容易沒有動力。給你一個營業執照100%股份,如果沒有收入又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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