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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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早晨的太陽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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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梁時裝設計
這個有不同的法律,在中國有些地方為了疏浚航道根據當地政府審批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出現負面作用也是可以了人時反映,令當地管理部門做出調整的,但是這個如果是在我們老家就不同了,採砂和採石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沒有得到審批的前提下是不能挖石的,你的審批是採砂那隻能是採砂,否剛就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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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蘇北人在寧夏
(1)從事經營性採砂的,有營業執照,且經營範圍符合規定;
(2)有符合要求的採砂裝置;
(3)在河道管理範圍外,有砂石料堆放場地;
(4)具有符合要求的運輸路線;
(5)無非法河道採砂記錄;
(6)開採地點、作業方式、開採深度和開採量等符合河道採砂規劃的有關規定;
(7)《河道採砂許可證》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一年。
交流一下。
國家先期進行了“禁採”。近期有檔案顯示,“由各地政府制定規劃、規則”、“因地適宜”地“採挖”。這就是大概的意思。就是“解禁”了。
“解禁”:大概就是讓資源與建設需求對接。
規劃、規則:肯定是要將糧田安全、河道安全、環保治理與“開採”之間“掛鉤”。也就是說,“開採”必須在“滿足”“前三者”的“條件下”,方可實施。
這樣來看,“解禁”後的開採有國家劃的“紅線”。應該是很嚴格的。地方政府也一定會“嚴格控制”。作為該地利益者,如發現不合理,可以用准許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
謹個人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