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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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悠然藍山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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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風中獨舞
既然是公眾人物,那麼一言一行本身是會被放大,就更要自律,不能誤導他人。而且不應該事事放在網上來引導輿論,發動群眾,更不應該汙言穢語,那樣不僅會激化矛盾外,更會引起更大的問題。
公眾人物不是神,違法規定也必須按平臺的要求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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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寒江雪
首先得區分是什麼性質的事情,如果是為了公共利益,採用什麼方式,或者特指什麼事件,那是可以理解的,魯迅先生的雜文,有些也不文雅,如:喪家的資本家乏走狗,等等。其次得看目的,如果利國利民,涉及到人民健康的共公事件,就是暴幾句粗口,人民群眾也是喜聞樂見的。還有誰不是人民群眾的一員呢?
完全贊同採取禁言措施!
首先公眾人物和公眾平臺的共同點是“公眾”,那麼人物的語言具有相當大的誘導性和傳染力;公眾平臺上的任何言論都會直接引爆公眾的情緒,而這種情緒是被互撕辱罵汙染了的,完全談不上健康和正義;由一個人對一個人的對罵演變成一群人與一群人的互毆,是危害公眾平臺、損害正確社會價值觀、道德觀的毒瘤,如不及時用“禁言”方式切除,會造成更危險的社會對立和撕裂。
通常公眾人物在公眾平臺上要理性服人,積極引導自己的粉絲們傳播吸收正能量,提高對新事物的興趣和辯別是非的能力,而不是利用粉絲力量掀起網路暴力,更不能以低素質的暴粗來標榜個性,混淆正確的是非概念和標準,如此的公眾人物不是合格合適的人物,而是整個社會的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