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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美食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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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萌發點墨
我想從心理學角度來說說。
有一種心理狀態叫: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意思是被害者對於施暴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施暴者的一種情結。一般情感豐富易受感動且依賴別人的人容易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女性被家暴,事後男方一般都會做出痛改前非(下跪、痛哭流涕)等悔過的表示。女性便被所謂的“男兒有淚不輕彈”“男兒膝下有黃金”等觀念感動……這時男方再有短期的補償行為(甜言蜜語、日常更近的關心),這讓女性更加認為男方已悔過,於是原諒對方。
當家暴在未來的日子裡再次突如其來,女性在驚魂未定之時再次感受對方的道歉與示好,大都會產生這是“暫時”的幻覺,甚至可能覺得對方為了自己做出這麼大的犧牲而感動。
如果女性自我意識覺醒,認識到這是一個永不消除的定時炸彈,並且認為自己可以離開對方而生活的很好,那自然不一樣了。
但現實裡很多女性其實並不是意識不到這種危險,而是認為離開對方去尋找新生活是一種更大的冒險。感情牽絆時間越長,尋找新生活的勇氣越小,為此她們不能離開。為了給自己不離開一些充分的理由:自己太愛了、他也不容易……等等。與此同時,可能她還會抨擊外界對他的質疑,這就是人的認同防衛機制的體現了。
要如何擺脫這種情況呢?
1、加強對自己的認知;
2、提高自己的技能;
3、多與外界的人溝通交流;
4、學會反擊;
5、必要時須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
這就是所謂說的那種賤了,還在戀愛時期的年輕人既然能動手去打女朋友,我覺得這樣的男人也真算不上男人,是個炸彈。作為他的女朋友,你應該考慮是不是和他在相處下去了。而不是應該選擇默默的承受被幾句好言好語。一切一道歉就又原諒了人家,我覺得這樣的事情是惡性迴圈的這次打了你。下次還會打你一次的家暴,只會越演越烈。所以說不要選擇沉默,不要選擇妥協。更不要選擇去原諒,剛剛開始就是這樣的結果,今後和未來還會好嗎?所以說該醒醒了,女孩子真的不應該與車總粗暴的男人聚在一起。你們將來成家立業了,這也是一件。讓人很頭疼的事。還是別結婚,先看看事態的發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