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刷卡費率一般在4%-6%之間。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華人民銀行關於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規定,銀行卡調整後的費率包括:
1、收單環節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收單機構與商戶協商確定具體費率
2、髮卡行服務費: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45%;貸記卡交易不實行單筆封頂控制。
3、網路服務費費率:為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65%,不區分借、貸記卡,單筆交易的收費金額不超過6.5元。
擴充套件資料
一、完善定價機制的具體措施
(一)降低髮卡行服務費費率水平。實行政府指導價、上限管理,並對借記卡、貸記卡差別計費。費率水平降低為借記卡交易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5%,貸記卡交易不超過0.45%。
(二)降低網路服務費費率水平。費率水平降低為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65%,由髮卡、收單機構各承擔50%(即分別向髮卡、收單機構計收的費率均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325%)。
(三)調整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封頂控制措施。髮卡機構收取的髮卡行服務費,借記卡交易單筆收費金額不超過13元,貸記卡交易不實行單筆收費封頂控制。銀行卡清算機構收取的網路服務費不區分借、貸記卡,單筆交易的收費金額不超過6.5元
(四)對部分商戶實行髮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費率優惠措施。對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教育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慈善機構刷卡交易,實行髮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全額減免。
(五)收單環節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單機構收取的收單服務費由現行政府指導價改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收單機構與商戶協商確定具體費率。國家鼓勵收單機構積極開展業務創新,根據商戶需求提供個性化、差異化增值服務,並按照市場化原則,綜合考慮雙方合作需要和業務開展狀況,與商戶協商合理確定服務收費。
信用卡刷卡費率一般在4%-6%之間。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華人民銀行關於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規定,銀行卡調整後的費率包括:
1、收單環節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收單機構與商戶協商確定具體費率
2、髮卡行服務費: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45%;貸記卡交易不實行單筆封頂控制。
3、網路服務費費率:為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65%,不區分借、貸記卡,單筆交易的收費金額不超過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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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定價機制的具體措施
(一)降低髮卡行服務費費率水平。實行政府指導價、上限管理,並對借記卡、貸記卡差別計費。費率水平降低為借記卡交易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5%,貸記卡交易不超過0.45%。
(二)降低網路服務費費率水平。費率水平降低為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65%,由髮卡、收單機構各承擔50%(即分別向髮卡、收單機構計收的費率均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325%)。
(三)調整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封頂控制措施。髮卡機構收取的髮卡行服務費,借記卡交易單筆收費金額不超過13元,貸記卡交易不實行單筆收費封頂控制。銀行卡清算機構收取的網路服務費不區分借、貸記卡,單筆交易的收費金額不超過6.5元
(四)對部分商戶實行髮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費率優惠措施。對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教育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慈善機構刷卡交易,實行髮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全額減免。
(五)收單環節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單機構收取的收單服務費由現行政府指導價改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收單機構與商戶協商確定具體費率。國家鼓勵收單機構積極開展業務創新,根據商戶需求提供個性化、差異化增值服務,並按照市場化原則,綜合考慮雙方合作需要和業務開展狀況,與商戶協商合理確定服務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