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致認為“什麼年齡做什麼事”是很有道理的,也就是說我們認同到法定年齡了就是適婚年齡,為什麼這麼說呢?我說說我的想法:
我透過對我現在的現實和一個假設,兩個思想來分析結婚的早晚帶來的不同的結果。
一、我今年三十二,未婚,按照最快的速度,找物件,彼此瞭解,然後結婚就是三十四歲以後,三十五歲以後有孩子,然後要肩負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管教他到十八歲,我的年齡到了五十三歲,如果父母健在,那是七十多歲,那麼緊接著就是要照顧年邁的父母,一輩子別想做什麼真正自己喜歡的事情了。
二、假設我二十四歲結婚,按照常理推移,二十五歲有孩子,然後肩負起陪伴孩子成長和教育的重任,管教他到十八歲,我的年齡是四十三歲,我正直壯年,父母六十多歲相對當下老人情況尚能自立,我四十多歲無論是人脈還是自己的閱歷,都達到人生的巔峰時期,孩子的教育完成了,自己的家庭有了,下來就是利用自己的資源認真的去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
有人說年輕結婚壓力大,沒有好的收入怎麼養活家庭?這個說法真的是太錯誤了。人生從踏入社會,就開始給自己鋪一條屬於自己的人生道路,就算自己不結婚,這樣的壓力一樣存在。當今社會,一些孩子並沒有行為家庭的貧困而放棄學業,或許你說努力賺錢了就可以給孩子更好的學校,而事實證明,踏入社會的十年到二十年,拼搏的人一直在拼搏,沒錢還是沒錢,因為這個時代不是你說了算的,這個時代誰說了算?是有社會經驗,有社會關係的人說了算的,也就是四十歲以上的人。
人到四十,朋友,同學,他們的人生都才穩定下來,每個領域裡都是可以說上話的人,二十多三十歲的人這個時候都是在努力往上爬的時期,這個年齡才有資格去做決定。
適合的年齡做適合的事情,不要一廂情願的做無謂的犧牲和反抗,結婚生子是人生必須做的,早晚的事,所以躲不過的事情就在合適的時期做了就可以了,沒有必要糾結或者反抗。
我們一致認為“什麼年齡做什麼事”是很有道理的,也就是說我們認同到法定年齡了就是適婚年齡,為什麼這麼說呢?我說說我的想法:
我透過對我現在的現實和一個假設,兩個思想來分析結婚的早晚帶來的不同的結果。
一、我今年三十二,未婚,按照最快的速度,找物件,彼此瞭解,然後結婚就是三十四歲以後,三十五歲以後有孩子,然後要肩負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管教他到十八歲,我的年齡到了五十三歲,如果父母健在,那是七十多歲,那麼緊接著就是要照顧年邁的父母,一輩子別想做什麼真正自己喜歡的事情了。
二、假設我二十四歲結婚,按照常理推移,二十五歲有孩子,然後肩負起陪伴孩子成長和教育的重任,管教他到十八歲,我的年齡是四十三歲,我正直壯年,父母六十多歲相對當下老人情況尚能自立,我四十多歲無論是人脈還是自己的閱歷,都達到人生的巔峰時期,孩子的教育完成了,自己的家庭有了,下來就是利用自己的資源認真的去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
有人說年輕結婚壓力大,沒有好的收入怎麼養活家庭?這個說法真的是太錯誤了。人生從踏入社會,就開始給自己鋪一條屬於自己的人生道路,就算自己不結婚,這樣的壓力一樣存在。當今社會,一些孩子並沒有行為家庭的貧困而放棄學業,或許你說努力賺錢了就可以給孩子更好的學校,而事實證明,踏入社會的十年到二十年,拼搏的人一直在拼搏,沒錢還是沒錢,因為這個時代不是你說了算的,這個時代誰說了算?是有社會經驗,有社會關係的人說了算的,也就是四十歲以上的人。
人到四十,朋友,同學,他們的人生都才穩定下來,每個領域裡都是可以說上話的人,二十多三十歲的人這個時候都是在努力往上爬的時期,這個年齡才有資格去做決定。
適合的年齡做適合的事情,不要一廂情願的做無謂的犧牲和反抗,結婚生子是人生必須做的,早晚的事,所以躲不過的事情就在合適的時期做了就可以了,沒有必要糾結或者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