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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胡開盛律師

    強制996不存在的,要雙方自願。

    996工作制違法是肯定的,即使是在法律規定的加班時間內,這種加班也要經過勞動者同意,如果勞動者不同意的,仍不能強迫加班。對於法律允許範圍以外的加班,則勞動者無論是否同意,都屬於違法行為。

    不過,用人單位實行996工作制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對於這種違法行為,雙方自願才是存在的基礎,勞動者願意加班,企業依法支付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否則對於這種明顯違法的工作制,如果員工積極維權,勞動部門也不可能放任不管。

    所以,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不一定合法。

  • 2 # 木子不言笑

    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中,勞動者處於弱勢,畢竟大多數人大多數崗位可替代性很強,你不願意做,總有人願意去做,而且很多時候就算你願意,如果做不好,企業也不會用你,社會就是這樣,時代就是這樣,這個社會是不缺人的!你不願意,你走了,會有大把的人湧入,不差你一個,但往往同一個行業都一個樣,只要你跳不出去這個行業,你就跳不出去這個規則,當然除非你是行業裡難以替代的人才,或者你是富二代,無所謂的!

    這種現象是社會現象,不是有沒有人管的問題,經濟發展到了這裡,就只能這樣走了,永遠的做五休二,早九晚五,不加班,拿高薪?這不是二三十年前。

    還有整天吵著說996工作制的人哪個不是單位福利待遇好的?保險齊全,工資不低的?你們是沒見過工作沒你們有前景,待遇沒你們好,可和你們一樣辛苦或者更辛苦的工作,哪有那麼容易的生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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