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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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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逢考必過—劉老師
四級評分標準:
1、試卷構成
四級和六級的試卷構成相同,由寫作、聽力理解、閱讀理解和翻譯四個部分組成,分值比例為:寫作 15%,聽力 35%,閱讀 35%,翻譯 15%。考試時間為 125 分鐘。四級和六級的試卷結構、測試內容、測試題型、分值比例和考試時間如下表所示:
2. 題型描述
針對以上題型變化,並沒有最新的評分標準出臺,相信不會有太大變化,根據之前的評分標準,給出最新試卷的評分標準,考生可以參考。
寫作:
33 分——條理不清、思路紊亂,語言支離破碎或大部分句子均有錯誤,且多數為嚴重錯誤。
39 分——基本切題。表達思想不清楚連貫性差。有較多嚴重的語言錯誤。
45 分——基本切題。有些地方表達思想不夠清楚,文字勉強連貫 ; 語言錯誤相當多,其中有一些是嚴重錯誤。
57 分——切題。表達思想清楚,文字連貫,但有少量語言錯誤。
67 分——切題。表達思想清楚,文字通順。連貫性較好,基本上無語言錯誤,僅有個別小錯。
文字不足酌情扣分:100-119 扣 1 分 ;90-99 扣 3 分 ;80-89 扣 4 分 ;70-79 扣 5 分 ;60-69 扣 6 分 ;50-59 扣 7 分 ; 不足 50 扣 9 分。
聽力:
為了適應新的形勢下社會對大學生英語聽力能力需求的變化,進一步提高聽力測試的效度,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自 2016 年 6 月考試起將對四、六級考試的聽力試題作區域性調整。調整的相關內容說明如下:(1)取消短對話 (2)取消短文聽寫 (3)新增短篇新聞 ( 3 段 ) , 其餘測試內容不變。
閱讀:
閱讀理解共 35 個,包括長篇閱讀,篇章詞彙或短句問答,篇章閱讀:長篇閱讀共 10 題,每 1 題算 1 個,共 10 個 ; 篇章詞彙每 2 個空算 1 個,短句問答共 5 題或 8 題,每 1 題算 1 個或 0.625 個,共 5 個 ; 篇章閱讀共 10 題,每 1 題算 2 個,共 20 個。
翻譯:
翻譯為段落漢譯英,四級長度為 140-160 個漢字,六級長度為 180-200 個漢字。
3. 分數解釋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是標準相關 - 常模參照的標準化考試。標準相關體現在:1 ) 試卷各部分的設計和命題參照大學英語的教學要求規定的技能和標準 ;2 ) 寫 作和翻譯部分的閱卷依據評分標準。常模參照體現在考後各部分的原始分轉換成報道分時,分別參照各部分的常模。因此,考試既是標準相關又具有常模參照的性質。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經過等值處理後的原始總分參照總分常模轉換成常模正態分,均值為 500、標準差為 70,報道總分在 220 分至 710 分之間。在將原始分轉換成報道分時,各部分採用不同的分數量表,從而使各部分報道分的簡單相加之和等於報道總分。
採用常模參照旨在保證考試分數解釋的穩定性。考生的任何一次四、六級考試成績均可在四級或六級常模中找到其百分位位置,即考生成績在相應級別的常模群體 中所處的相對位置。考試委員會網站上 ( http://www.cet.edu.cn ) 已公佈了總分和各部分的百分位對照表,以供考試成績使用者瞭解考生的 相對能力水平。
成績報道分為總分和單項分。單項分包括:1 ) 聽力,2 ) 閱讀,3 ) 翻譯和寫作。每次考試後,考試委員會向總分在 220 分及以上的考生髮放成績報告單,報告其總分和各部分的單項分。考試委員會同時向參加考試的各個院校提供該校考生的成績 ( 總分和各部分單項分 ) 和有關該校的各種統計資料。
5. 評分標準
1 ) 作文評分標準
本題滿分為 15 分,成績分為六個檔次:13-15 分、10-12 分、7-9 分、4-6 分、1-3 分和 0 分。各檔次的評分標準見下表:
2 ) 翻譯評分標準
六級評分標準:
四級和六級的試卷構成相同,由寫作、聽力理解、閱讀理解和翻譯四個部分組成,分值比例為:寫作 15%,聽力 35%,閱讀 35%,翻譯 15%。考試時間為 130 分鐘。四級和六級的試卷結構、測試內容、測試題型、分值比例和考試時間如下表所示:
為了適應新的形勢下社會對大學生英語聽力能力需求的變化,進一步提高聽力測試的效度,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自 2016 年 6 月考試起將對四、六級考試的聽力試題作區域性調整。調整的相關內容說明如下:(1)取消短對話 (2)取消短文聽寫 (3)聽力篇章調整為 2 篇 ( 原 3 篇 ) (4)新增講座 / 講話 ( 3 篇 ) 。其他測試內容不變。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是標準相關 - 常模參照的標準化考試。標準相關體現在:1 ) 試卷各部分的設計和命題參照大學英語的教學要求規定的技能和標準 ;2 ) 寫 作和翻譯部分的閱卷依據評分標準。常模參照體現在考後各部分的原始分轉換成報道分時,分別參照各部分的常模。因此,考試既是標準相關又具有常模參照的性質。
成績報道分為總分和單項分。單項分包括:1 ) 聽 力,2 ) 閱讀,3 ) 翻譯和寫作。每次考試後,考試委員會向總分在 220 分及以上的考生髮放成績報告單,報告其總分和各部分的單項分。考試委員會同時向參加考試的各個院校提供該校考生的成績 ( 總分和各部分單項分 ) 和有關該校的各種統計資料。
回覆列表
根據教育部規定四六級考試不設定及格線,四級425分以上可以報考六級,所以大家普遍認為四六級的合格線為425分。英語四六級的總分為710分。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即CET-4,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4的縮寫,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教學考試。考試的主要物件是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在校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
考試日期:通常情況下為每年6月份、12月份的第三個星期六。
考試流程:
8:50---9:00試音時間
9:00---9:10播放考場指令,發放作文考卷
9:10取下耳機,開始作文考試
9:35---9:40重新戴上耳機,試音尋臺,準備聽力考試
9:40開始聽力考試,電臺開始放音
9:40---10:05聽力考試
10:05---10:10聽力考試結束後(停止答題)收答題卡一(即作文和聽力)
10:10---11:25繼續考試,完成剩餘考試
11:25全部考試結束。
評分標準: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原始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處理後,參照常模轉換為均值為500、標準差為70的常模正態分數。同時,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