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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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3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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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覺空10
物業到底管什麼?他有什麼作用,我們現在也不清楚,我們只知道物業是收錢的。說一句實在話,有物業,還不如沒有物業,沒有物業,我們拿錢僱人沒人刁難我們,現在的物業,國家應該立法。
國家應該取消物業,政府成立物業部門百姓這筆錢不是一筆小的數目,國家應該統一管理,這樣老百姓才會得到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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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泰格爺爺
這個寫文章的,請你在去學習兩年社會與人群結構,人與環境,你這編文章怎麼象沒腦殼寫的。物業管理,管理費。是小區業主委員會需要,請來的,責任是打掃衛生,綠化修剪,防外來車輛,門衛,小型水電維修,宣傳防火防盜安全,等等小事,就是沒有物業公司,也要社群,業主委員會,找一班人來管理這些事,也是有賞服務,這班人不叫物業,又叫什麼名字,小區管委會?指是個名字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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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真命天子2099
防城港市龍光物業收費不透明不公開 這小區簡直就是他們家 業主出入需要他們同意 沒有停車位 業主車按臨時停車收費 你們說這樣的物業能要嗎 有車位只賣不租 收取的臨時停車費不知道用哪去了 沒有保安巡邏 總之他們是業主我們真正的業主沒有話語權了
物業服務的好壞,應該有多數業主來定義。但是自己的義務和責任首先要旅行,交物業費了,就是已經購買了物業的服務,不交物業費首先業主就違反了約定。沒有物業的小區誰還會去買房子,不交物業費也不會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