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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吃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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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析歷史
中國古代2000多年的時間裡,公開的私下的,賣官鬻爵的事情幾乎從未停止,而且往往氾濫成災,成為某些封建王朝的導火索。由於題主問的是如何合法買官,那就必須結合各個封建時代的具體情況加以分析。
中國古代是有合法的賣官制度,由朝廷統一制定政策,吏部組織實施,所得費用收歸國庫的官職買賣行為。最早賣官鬻爵的先例是秦始皇,秦國遇到蝗災,便下詔“凡納粟千石,拜爵一級。”用來籌集賑災的糧食。此後,歷朝歷代,遇到籌餉、賑災、打仗、重大工程等事件,常以公開賣官的方式籌集經費,慢慢變成一種制度。
當然,前面談到的買官基本都是爵位、資格、榮譽和勳官,一般很難買到實官,也就是掌握權力的官位。任何封建王朝,還是需要有能力的官員治理國家,所以想要買到有實權的官位,一般都是前期亂世或後期腐敗的時候。
到了唐朝中期,基本上只要有錢,可以公開地買到擁有實權的官位,雖然剛開始的時候還對買官者的條件設定門檻,比方你得有功名或者降職官員,商人是允許做官的,後來乾脆節操全掉,任何人都可買官,明碼標價,這種情況在清朝末期更是氾濫。
舉個例子,西漢末年,漢靈帝曾開設一個叫“西園”的官員交易所,標出官職的價碼公開拍賣,名士崔烈用1000萬錢買了個司徒做;曹操之父曹嵩,家境富裕,花了一億錢買了太尉。
說了這麼多,回到題主說的如何合法買官的問題。
如果你在封建王朝的和平期,透過為國家捐錢,能夠買到虛職、勳官,但沒有實權。特定情況下,可以花錢買到候補資格,前提是你已經有某種權位。
如果你在王朝建立的前期,像李淵剛起兵的時候,武則天的父親武士彠就捐了大筆資金給李淵,後來被封為國公,也成為了官員。這種時候類似於投資,做好了收益豐厚,看走眼了,就性命不保。
如果你在王朝末期,只要你有錢,都能買到特定的實權官位。花錢就行,都是公開拍賣。
這個要看情況。國家強盛的時候,花錢買官,這叫賣官鬻爵,可是犯法滴。到了國家衰落的時候,朝廷為了搞錢,就會賣官,這個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買,叫捐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