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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律先鋒

    請不要著急,盜竊類的案件迴旋的餘地較大,如果處理得當,在檢察院的審查起訴環節賠償損失,達成刑事和解,即使到法院也有可能判處緩刑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首先,盜竊了別人的旅行箱就被逮捕,說明旅行箱及內裝的物品總體價值較大,達到了刑法認定盜竊罪的“數額較大”標準。

    其次,如果是多次盜竊,那麼就不受盜竊罪“數額較大”的限制,實施了此次盜竊行為即涉嫌犯罪;如果因盜竊罪被判過刑,那麼認定“數額較大”的標準會減半,如2000元的入罪標準會變為1000元。

    您兒子因盜竊被逮捕了,不知道案件是在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還是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不過無論在哪個訴訟環節,爭取被害人的諒解是必須的。

    爭取被害人諒解,有以下方法:

    1.因此次盜竊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的,足額甚至超額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同時真誠道歉,取得被害人書面諒解,一定要是書面的。

    2.沒有造成損失的,家長還是要放下面子,真誠道歉。因為在機場盜竊,很有可能讓對方沒法坐飛機耽誤了對方的事,雖然沒有讓對方的財物受損,但肯定讓對方特別生氣,還有可能造成其他間接損失。所以一定不論如何一定要態度好。

    3.父母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向辦案機關交納足額的保證金,保持手機暢通,保證您兒子隨傳隨到。

    4.可以到檢察院的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試試看能不能讓檢察院幫忙變更強制措施。作為公權力機關,檢察機關這方面的建議幾乎都會被採納。

    5.不知道您兒子是不是未成年人,如果是,案子到了檢察機關,一定爭取附條件不起訴,在附條件不起訴監督考察期內好好表現,按時書面彙報工作、學習、生活情況,爭取檢察院在考驗期滿後作不起訴決定。這樣案子就不用送到法院了。

    總之,作為你們家長一方,賠償、道歉、各種補救措施越早越好。

  • 2 # 第三隻眼看世間百態6

    也許我孤漏寡聞,“逮捕通知書"是何物?逮捕還要書面通知你嗎?要麼是“逮捕證",要麼是“逮捕令",未聽聞過有“逮捕通知書”的。另:“已經到檢察院求得對方諒解",檢察院是訴訟機關,對某人某事某案可有權作出起訴或不起訴,也可抗訴。但它不是調解機關,求得對方諒解不應在檢察院程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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