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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法超越的足跡

    這個雖然只是一種假設性的提問,但是卻反應了現實中真實存在的問題,現在這種連帶責任的事情其實並不少,讓很多人在做事情的時候都提心吊膽,真的害怕發生某一些大事情導致的自己揹負責任,畢竟現實的許多案例都已經證明了這些,只要跟你有一點關係的事情你都要負責,不管是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危害,都要負責,已經成為了常規現象。

    曾經有一個例子,老人公交車上吃東西噎死了,最後家屬狀告公交車司機,為什麼會狀告公交車司機,老人自己吃東西噎死了跟公交車有什麼關係呢,為什麼死者的家屬會找公交車司機賠償呢,家屬的理由很簡單也很粗暴更讓人覺得非常無語,理由竟然是責怪公交車司機沒有阻止老人吃東西,所以要求公交車司機賠償。

    還有一個例子就是小孩放學回家,在半路越過魚塘的防護網,跑到魚塘裡面游泳,最後發生意外淹死在魚塘裡面,最後家屬要求戶主賠償,還要要求學校負責任,理由是魚塘主人沒有做好防護措施,還有就是學校沒有做好宣傳和安全教育,所以把魚塘主人和學校同時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方面的損失。

    再有一些例子就是一起吃飯喝酒,同桌的人自己喝酒造成死亡,全桌的人沒有一個勸酒的,也沒有人陪死者一起喝的,死者自己一個人喝酒,但是家屬認為死者喝酒的時候,同桌人沒有人阻止,所以導致了死者飲酒過度造成了意外死亡,同桌的人要負責任,家屬把同桌的人告上法庭索賠。

    還有一個例子就是醫院電梯裡面,一名老人在電梯裡抽菸,同坐電梯的醫生勸阻老人不要吸菸,老人情緒激動跟醫生爭執後回家,當意外死亡,家屬狀告醫生,認為老人是因為白天跟醫生爭執的事情導致情緒激動而造成的死亡,所以要求醫生賠償損失,最後醫生賠償了三萬多塊錢,家屬才滿意。

    這一個個特殊的例子證了什麼,證明了只要死者的死亡前後跟你有過特殊接觸或者其他行為,一旦造成傷害或者死亡的,基本上在當天有過特殊交流的人都逃脫不了干係,家屬總會找到索賠的奇葩理由,畢竟沒有人能做到十全十美,所以被挑出毛病索賠是正常的,利益至上的社會你還想逃脫干係,只能去做夢吧!造成死亡有多大責任這個不好說,反正死者為大加上一點連帶責任和人道主義賠償,賠償數目想必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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