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漆房一般由室體、 送風系統、 排風系統、 供水系統、 漆霧捕集系統 (漆泥處理系統) 、 供漆系統、工件吊掛系統、電器控制系統(照明系統)等組成。一般噴漆房的設計引數要求 如下:
1、照明:烤漆房內明亮度需達到 800—1000 勒克司,而且需要使用接近 D65 光源的 燈光, 同時房內牆壁應為啞光白色。 當採用透過玻璃等透明材料的隔板照明時應採用固定式 燈具作光源並用隔板將裝設燈具的區域與靜電漆區隔開,其安裝縫隙應採取可靠的密封措 施,隔板的材料是難燃的和不易破損的且隔板上的沉積物厚度不許影響規定的照度。
2、空氣流量:一般情況下對於乾式噴漆房,風機壓頭可取 0.7-1.0KPa,對於溼式噴 漆房,風機壓頭可取 1.26-1.5KPa,工作區的帶載風速一般取 0.3-0.5m/s。
3、過濾效果:過濾除塵效果達到 98% 以上。一般修理廠使用的頂棉有 EU5 和 EU6 兩 個型號,可以在使用烤漆房時在房內用太陽燈照射上部,通常每平方米極細小灰塵應小於 5 顆。
4、室體:烤漆房必須是密封的,而且在接縫處不應有漆塵的積聚;房體採用子母插 式保溫噴塑牆板,密封、保噴漆房溫效能好,鋁合金包邊大門,門中央裝有觀察窗,可隨時 觀察房內動態;房體側面裝有工作門,方便工作人員進出。 5、升溫速度:烤漆房從 20℃升至 60℃所用的時間大約是 l0—l5min,同時應注意有 些烤漆房的溫度計不準,測量溫度時要以烤漆房內噴塗件的溫度為準。
6、噪聲:噪音不大於 75dB。
噴漆房一般由室體、 送風系統、 排風系統、 供水系統、 漆霧捕集系統 (漆泥處理系統) 、 供漆系統、工件吊掛系統、電器控制系統(照明系統)等組成。一般噴漆房的設計引數要求 如下:
1、照明:烤漆房內明亮度需達到 800—1000 勒克司,而且需要使用接近 D65 光源的 燈光, 同時房內牆壁應為啞光白色。 當採用透過玻璃等透明材料的隔板照明時應採用固定式 燈具作光源並用隔板將裝設燈具的區域與靜電漆區隔開,其安裝縫隙應採取可靠的密封措 施,隔板的材料是難燃的和不易破損的且隔板上的沉積物厚度不許影響規定的照度。
2、空氣流量:一般情況下對於乾式噴漆房,風機壓頭可取 0.7-1.0KPa,對於溼式噴 漆房,風機壓頭可取 1.26-1.5KPa,工作區的帶載風速一般取 0.3-0.5m/s。
3、過濾效果:過濾除塵效果達到 98% 以上。一般修理廠使用的頂棉有 EU5 和 EU6 兩 個型號,可以在使用烤漆房時在房內用太陽燈照射上部,通常每平方米極細小灰塵應小於 5 顆。
4、室體:烤漆房必須是密封的,而且在接縫處不應有漆塵的積聚;房體採用子母插 式保溫噴塑牆板,密封、保噴漆房溫效能好,鋁合金包邊大門,門中央裝有觀察窗,可隨時 觀察房內動態;房體側面裝有工作門,方便工作人員進出。 5、升溫速度:烤漆房從 20℃升至 60℃所用的時間大約是 l0—l5min,同時應注意有 些烤漆房的溫度計不準,測量溫度時要以烤漆房內噴塗件的溫度為準。
6、噪聲:噪音不大於 75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