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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冰洋a

    祭天。周代祭天的正祭是每年冬至之日在國都南郊圜丘舉行。“圜丘祀天”與“方丘祭地”,都在郊外,所以也稱為“郊祀”。圜丘是一座圓形的祭壇,古人認為天圓地方,圓形正是天的形象,圜同圓。祭祀之前,天子與百官都要齋戒並省視獻神的亡故和祭器。祭祀之日,天子率百官清早離開郊外。天子身穿大裘,內著袞服(飾有日月星辰及山、龍等紋飾圖案的禮服),頭戴前後垂有十二旒的冕,腰間插大圭,手持鎮圭,面向東方立於圜丘東南側。這時鼓樂齊鳴,報知天帝降臨享祭。接著天子牽著獻給天帝的亡故,把它宰殺。

    我是吉林萬通禮儀老師,有任何不懂得都可以問我哦

  • 2 # 青年史學家

    中國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文明演化而彙集成的一種反映中華民族特質和風貌的民族文化,是中華民族歷史上各種思想文化、觀念形態的總彙。核心價值觀念就是“禮”。“禮”是指社會人生各方面的典章制度和行為規範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思想觀念。在儒家思想體系中,另一個經常與“禮”相提並論的範疇則是“樂”。二者相輔相成,形成禮樂文化”。儒家所倡導的禮樂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有別於西方文化的特質。

    所謂“禮”、“樂”,本來源自於上古初民尊祖、祭祖與祭祀天神地祗的活動。“禮”本是指尊祖、祭祖與祭祀天神地祇活動中的一些儀式規範;而“樂”則是與這些禮儀活動相配合的樂舞。後來“禮”、“樂”的所指逐步擴大化、系統化,社會生活各方面的禮儀活動以及與其相配合的樂舞都被泛稱為“禮”“樂”。“禮”是孔子政治思想和社會倫理思想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其目的和功用是從外部對社會各階層的人們在行為和思想方面進行教化、約束和規範;而“樂”則與“禮”相輔相成,從內心感化、誘導人們對“禮”(亦即各種社會規範和約束)的衷心認同。禮樂配合,以禮修身,規範人們思想行為;以樂治心,感化人們自覺地按照“禮”的規範來行事,保持人們內心的平衡,從而達到“治國”、“平天下”的目的,保持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儒家禮樂文化的精髓就是《論語》所提出的“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的社會和諧思想,這也是儒家禮樂文化的普世價值所在。

    中國古代眾多學者曾對“禮”的起源,進行過多方位的深入探討和論述。在種種帶有神祕色彩的闡釋中,最具典型代表意義的,在歷史上產生過重要、深刻影響的說法主要有如下兩種:

    其一,“禮”是與天、地共生的。如春秋時人晏嬰認為:“禮之可以為國也久矣,與天地並。”西晉時學者杜預也說:“有天地則禮義興。”或許對這一說法並不滿意,認為此說尚不足以體現“禮”的神聖性、權威性,唐代主持編纂《五經正義》的孔穎達乾脆宣稱:“夫禮者,經天緯地。本之則太一之初。”意謂宇宙萬物產生之初,“禮”就已經存在了。

    其二,“禮”是古代聖賢製作的。畢竟,天地為人類制定禮樂制度,總歸是虛無縹緲、無憑無據之事。以理性的眼光看來,無疑是荒誕虛妄之說。所以,中國古代的一些比較嚴謹、理性的學者對這種說法並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所謂的“禮”,應該是古代的聖賢制定的。

    上述第一種講法當屬無稽之談;而第二種講法,雖然難以確證,但是有一定歷史根據。

    按照《周禮》的記述,國家層面的典禮可分為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等五種。漢代以後,歷代的國家禮制雖有所演進和變化,但基本上都圍繞這五禮的系統進行禮制建設。

    (一) “事邦國之鬼神示(祇)”的吉禮

    《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祇)。”由此可知,吉禮就是祭祀鬼、神、示(祇)的的禮儀活動。所謂鬼,指人鬼,即祖先的鬼魂;神,指天神;示(祇,qí),指地祇,即地神。如郊天、大雩、大享明堂、祭日月、大蜡、祭社稷、祭山川、籍田、先蠶、祭天子宗廟、功臣配享、上陵、釋奠、祀先代帝王、祀孔子、巡狩、封禪、祭高禖等。吉禮祭祀的神靈種類繁多。《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有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社稷、五祀、五嶽、山林、川澤、四方百物、先王等。

    (二)“哀邦國之憂”的凶禮

    凶禮,是指遭遇到凶喪禍患時,人們相互間進行的哀悼弔唁、救濟撫卹的諸禮儀的總稱。《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先秦時期已實行五種型別的凶禮:“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凶札,以吊禮哀禍災,以禬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

    (三)“親邦國”的賓禮

    賓禮,是接待賓客的諸禮儀的總稱。西周時,賓禮是天子和諸侯王之間、諸侯國與諸侯國之間相互來往時實行的禮儀規範。秦漢以後,賓禮則成為中央政府與地方官員、中國與外國之間相互來往時實行的各種禮儀規範。

    《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了主要為諸侯國國君或諸侯國國君所派的使者拜見天子的八種賓禮:“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時聘曰問,殷頫曰視。”

    隨著歐洲列強的崛起,清朝與歐洲某些國家的來往日益頻繁,賓禮的形式也相應的發生了變化。最初,中國傳統的跪拜皇帝禮儀與歐洲交際禮儀可以變通,混雜並用。乾隆末,英國使臣馬戛爾尼抵華。雙方圍繞究竟是用中國傳統的跪拜禮,還是歐洲交際禮覲見清朝皇帝,發生了激烈爭執。最後經協商,由乾隆皇帝頒佈特旨,採用西禮行禮。

    鴉片戰爭後,清朝國力日衰。與英、法、美、俄等列強發生衝突時,統治者又往往屈膝求和,簽訂了一系列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因而,西方列強使節憑藉強大實力,在交往使用禮儀問題上,態度日益強硬。咸豐、同治兩朝,清廷與各國來華使節都為入覲禮儀採用華禮、西禮的問題而屢屢發生爭執。同治十二年(1873 年),日、俄、美、英、法、荷等國使臣聯合向清朝皇帝呈遞國書。他們要求採用西禮,特別是採用西方國家官員覲見君主的三鞠躬禮行禮。清朝一些大臣激烈反對這一提議,李鴻章力排眾議,主張應遵循“禮與時變通”、“酌時勢權宜”而制禮的原則,大致接受西方使節的要求。經過磋商,最終,上述國家的使節改用五鞠躬之禮,覲見清朝皇帝。皇帝接見外國使節,賜予茶、酒,以示恩自上出。這表明,中、外雙方各有變通,採取了一種折中的行禮方案。此後,外國使節覲見清帝,行五鞠躬禮,成為定例。

    《周禮·春官·大祝》記載當時實行九種跪拜禮,由行禮者根據不同場合及行禮者與受禮者的身份關係來選用:

    1.稽首:拜禮中級別最高的一種禮儀,臣下拜見君主時,必行此禮。行禮時,施禮者屈膝跪地,雙手合抱,左手按右手(掌心向內),先拜頭至手(謂之拜手),再緩緩叩頭至地。這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禮,常為臣子拜見君王時所用。後來,子拜父,拜天拜神,新婚夫婦拜天地父母,拜祖拜廟,拜師等,也都用此大禮。

    2.頓首:亦稱“稽顙”,多適用於地位相當者。顙,即額,腦門。所謂稽顙、頓首,即指額頭著地。此禮與稽首禮相似之處在於,行禮者也須跪拜叩首。相異之處在於,行稽首禮時,行禮者頭觸地時較緩,頭、地接觸時間較長。而行頓首禮時,行禮者頭觸地時較快,頭、地接觸時間較短,。

    3.空首:亦稱“拜手”,主要用於君主對臣下的回禮,與稽首、頓首禮有相似之處,皆需跪拜,但行禮者的頭不需觸及地面,觸及手後即可起身。

    4.振動:行禮者雙手相合拱手,身體向前彎曲。

    5.吉拜:主要適用於祭祀等禮儀活動,先拜手後稽顙,行禮方式與頓首禮相近。

    6.凶拜:主要適用於喪葬禮儀,先稽顙後拜手。

    7.奇拜:一拜之禮。“奇”,指奇數,一即奇數。一說行禮者先彎曲一條腿,另一條腿則膝蓋著地,或手持節、戟,身體依附節、戟行拜禮。褒字之義,鄭大夫雲:‘褒讀為報,報拜再拜是也。’段玉裁亦云:‘褒者,大也,有所多大之辭也。’大同小異,皆系多拜之意。”

    8.褒拜:指行兩次或兩次以上的拜禮);

    9.肅拜:此禮為女子及身穿盔甲的武士所行,行禮者先跪地,但不俯身引首,只將手下垂即可。

    與跪拜禮隆重、嚴肅相比較而言,簡便易行的揖禮、拱手禮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最為廣泛。人們交際時,多采用曲身、拱手向對方致敬。所謂拱手,即作揖,雙手合抱胸前,向對方致意。若要向對方表示敬重之意,行禮者在拱手的同時,應躬身致意。

    (四)“同邦國”的軍禮

    軍禮是指軍旅操演、征伐叛逆不服者等與軍事活動有密切關係的諸禮儀的總稱。

    軍禮起源甚早,據考古發現的甲骨文有關記載表明,商朝時,已經實行君主郊迎勝利凱旋的軍隊,在宗廟、社等祭祀神靈的場所,舉行獻俘告捷的禮儀。這說明,至少在商朝,已經制定、實行與軍旅相關的禮儀。

    西周時,軍禮已經比較系統、成熟。主要可以分為大師、大均、大田、大役、大封五種型別。

    清朝的田獵禮——“木蘭秋獮”,堪稱中國古代有效的融政治、軍事、娛樂於一體的典範。木蘭秋獮禮一般在每年農曆八月舉行。皇帝在離京前一天,派遣官員告祭祖廟。至圍場後,皇帝與隨行的貴族、官員、將士均在野外搭建帳篷宿營。皇帝所處的黃色帳幕,位於行營的中心。圍獵開始後,如同作戰一樣,嚴明軍紀。將士們的舉動,皆要中規中矩、前後有序。秋獮禮畢,行獵者校點獵物,滿載而歸。舉行秋獮禮時,內蒙古各旗、外蒙古喀爾喀四部,及青海、蒙古、新疆等各部的王公貴族,皆不遠萬里前來朝覲清朝皇帝,參加秋獮禮。清朝皇帝則設盛大宴會,依尊卑長幼之序,盛情款待眾王公。通過秋獮禮,清朝統治者不僅滿足了享樂之需要,操練、檢驗了滿族貴族子弟的軍事技能,而且,通過這一方式,既密切了與周邊各部(族)的融洽關係,盛大軍容武功的炫耀,又可以有效的消除某些部族反叛、分裂的異心,宣示了清朝統治者對他們擁有不容置疑的統治權。

    不過,清朝中期以後,皇帝宗室、八旗貴族子弟多沉溺於聲色犬馬,“木蘭秋獮”也逐漸淪落為單純的娛樂專案,甚至成為清朝統治者自欺欺人的遮羞布。咸豐十年(1860年)9月,英法聯軍逼近北京。作為最高統治者的咸豐帝,不思謀禦敵之策,反而率子弟妃嬪文武官員,以“木蘭秋獮”為名,倉皇逃竄至熱河避難,致使北京淪落敵手,慘遭浩劫。

    (五)“親萬民”的嘉禮

    嘉禮是和合人際關係、溝通、聯絡感情的慶賀性的禮儀。《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述嘉禮的型別和功能說:“以嘉禮親萬民。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禮,親成男女。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以脤膰之禮,親兄弟之國。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這些禮儀都在吉祥、歡樂的氣氛中進行,因而稱為嘉禮。

    唐朝官方修撰禮典《大唐開元禮》中,嘉禮四十卷,包括五十種具體禮儀,主要有:皇帝、皇太子、親王加冠禮,皇帝納後、皇太子、親王納妃禮,皇帝、皇后、皇太子受子弟、臣僚朝賀禮,公主出嫁禮,皇帝養老禮,皇帝冊命皇后、皇太子、親王、大臣禮,皇太子與師、傅相見禮,品官及其子婚、冠禮,鄉飲酒禮,遣使出使諸藩國、巡視諸州禮等。

    中國古代周秦以降的家禮當奠基於《禮記·內則》、《孝經》與《孔子家語》的有關論述,後經南北朝時顏之推《顏氏家訓》的發展,定型於宋代司馬光的《書儀》、《家範》和朱熹的《朱子家禮》。中國古代的家庭禮儀在形式上大致可分為生育禮、冠禮(笄禮)、婚禮、喪葬禮以及父子之禮、夫妻之禮、兄弟之禮與宗人之禮等。

    (一)生育禮

    在古代中國的宗法社會裡,繁衍後代、種族延續被視為每個人都不容推卸的神聖責任。孟子宣揚“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為古往今來大多數中中國人所熟稔。這一說法雖較為晚出,但重視子女生育的觀念,則在遠古社會時期,即已萌生,在這一觀念支配下,形成了形形色色的生育習俗。進入到文明社會後,對大多數社會階層,尤其對貴族階層而言,生子育女對於保持家族傳承連綿不絕具有重要的意義,於是人們便制定了豐富多彩的生育禮

    (二)冠禮、笄禮(成年禮)

    冠禮與笄禮分別是中國古代的男、女成丁禮,即成年禮。

    (三)婚禮

    在古代中中國人的觀念中,婚姻不僅僅為滿足性和感情的需要而實現的結合,而是締結兩個宗族(家族、家庭)的友好關係,是上承祖先,下衍後世的行為。因而,婚禮在古代中國禮俗體系中,被置於極其重要的地位。經過長期的歷史發展,至西周時,逐漸形成、確立了一套婚禮制度。《儀禮·士昏禮》就詳細地記載了這套繁雜在婚禮儀節。這套婚禮儀節共分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部分,謂之“六禮”。

    (四)喪葬禮

    生老病死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規律。死亡,是人類永遠無法避免的不幸事情。自遠古社會時起,緣於對死亡的畏懼、困惑,以及對逝去的親人的悲傷、悼念,對人死亡後靈魂有知觀念的堅持,華夏民族就形成了獨具特色喪葬習俗。到西周時,更在禮樂文化的基礎上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系統的喪葬禮儀。儒家經典《儀禮》之《喪服》、《士喪禮》、《既夕禮》、《士虞禮》,《禮記》之《喪大記》、《雜記》等文獻就詳細、全面地記載了中國周代的喪葬禮儀。這套喪葬禮儀大致可以分解為臨終、始死、小斂、個環節,每一環節又包含眾多具體儀節。

    (五)父子之禮

    父母與子女,是古代中國家庭倫理關係中最基本的關係之一。這裡所謂“父子之禮實際上是統攝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生活禮儀。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生活禮儀,可以分為兩個向度和層次:父母對子女,要做到“慈”、“嚴”、“教”;子女對父母,則要做到“孝”、“順”。惟有如此,才能建立起父慈、子孝、父子篤的和諧父子倫理關係。

    (六)夫妻之禮

    男女婚姻關係,亦即夫妻關係,在儒家倫理思想體系中居於非常重要的地位。正如《禮記·昏義》所說:“男女有別,而後夫妻有義;夫妻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夫妻之間的“和”、“順”,是儒家禮樂文化所追求的家庭倫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在中國古代宗法社會中,夫婦關係的確立是人生的重大事件。婚姻不僅僅是滿足男、女異性彼此之間的生理需求,而且也是關係到宗(家)族繁衍、延續的頭等大事,所以,昏禮與夫妻關係頗受重視,甚至被視為“禮”之根本。

    在家庭中,古禮對夫妻雙方都提出瞭如下明確的要求,一是要“夫和、妻柔”,即丈夫要對妻子和氣、尊重,妻子對丈夫要柔順、體貼。一是“夫義、婦聽(順)”,即做丈夫的為人處事要秉持正義,不能違背正道。在此前提下,做妻子的要服從丈夫。在漢代確立的三綱倫理體系中,“夫為妻綱”就成為家庭倫理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對女子(妻子)而言,則要遵從“三從四德”的約束。所謂“三從”,是指女子未出嫁時要遵從父親之命,結婚後要遵從丈夫之言,如果丈夫去世,就要遵從兒子之言。所謂“四德”,是指女子在品行、言語、容貌、技能方面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即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東漢女子班昭在《女誡》一書中,對“四德”的內容進行了詳細的闡釋。

    丈夫或妻子任何一方不遵循“禮”,婚姻關係將被解除。由於男性在古代中國家庭中相對來說處於主導地位,因而,在離婚問題上,也存在著由男性主導、決定的禮制規定,即禮書中記載的所謂“七出”。《大戴禮記·本命》記載“七出”的內容包括:女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不能生育子女、淫蕩、妒忌、有惡疾、多嘴饒舌、盜竊,如果某女子品性中有上述一條或數條,那麼,丈夫或其家人就有權利逼迫女子離婚。

    同時,為防止丈夫隨意的休棄妻子,《大戴禮記·本命》還規定女子若符合下述三項條件中的一條或數條,即有所娶而無所歸(意思是說女子出嫁時尚有父母或兄弟,結婚數年後,父母兄弟及其他家人相繼去世或流亡,若被休棄則無家可歸)、為公婆守過三年喪、男子娶妻時貧賤後來富貴,丈夫就不能隨意逼迫妻子離婚,這就是所謂的“三不去”之禮。

    (七)兄弟之禮

    兄弟之間的血緣關係,被古人視為與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並列的社會、家庭倫理關係,列為五“達道”之一。中國古“禮”強調兄弟之間保持良、悌、友、恭、愛、敬等和睦倫理關係。在《大戴禮記·曾子事父母》篇中,對兄弟之禮進行了種種規範。

    東漢末年的王祥、王覽兄弟,也可謂兄弟友愛的典型。王祥幼年喪母,對父親和繼母朱氏恭謹孝順,二十四孝故事中所說的臥冰求鯉,就是王祥的事蹟。朱氏生育王覽後,視王祥為眼中釘、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後快。王覽年僅數歲,見母親虐待哥哥,動輒涕泣,抱持哥哥,阻止母親繼續行凶。童年時,王覽屢屢勸諫母親。朱氏每次出難題意圖刁難王祥時,王覽都主動與王祥一起去做。有一次,朱氏準備毒酒,準備毒死王祥。王覽、王祥都懷疑酒中有毒,為彼此保護,兄弟爭著喝這杯毒酒。朱氏擔心王覽被毒死,只好搶過酒杯,將酒潑灑在地上。自此以後,朱氏給王祥準備的飲食,王覽都要先品嚐,檢驗是否有毒。朱氏擔心王覽受害,只好打消了毒殺王祥的念頭。

    (八)敬老之禮

    孔子作為儒家禮樂文化的最重要的倡導者,非常重視“孝”的社會意義,他在《論語》一書中對“孝”觀念進行了多方面的闡述。孟子則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主張把“孝”推己及人,要求人們像尊敬自己家裡的老人一樣,去尊敬社會上所有的老人,對後世養老、敬老影響頗大。

    據儒家經典《周禮》、《禮記》等記載,周代已經制定、實施了比較完備的國家、個人養老、敬老禮儀。國家要贍養的老人主要有三種:一是大夫以上貴族中的老者,稱為“國老”。二是士及平民中的老者,稱為“庶老”。三是為國捐軀的老人,稱為“死政者之老”。周代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用以保障老年人的衣食溫飽。

    至遲自西漢宣帝時起,開始賜予年滿八十歲(成帝時降低年齡為七十歲)的高年老者鳩首王杖,從此,他享有可以比較自由地出入官府,行於馳道(皇帝專用道路)之旁的權利。所謂鳩首王杖,是一種長九尺,頂端飾有或為木製,或為銅製的斑鳩形狀的手杖。老人手持王杖,享有各種特權,無論是官吏還是庶民,都不能隨意欺侮他。吏民如有罵詈、毆辱持有王杖的老年人,或損壞其王杖者,一般會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受到追究,嚴重者會遭到“棄市”(在鬧市公開處決)的嚴厲懲處。

    (九)尊師之禮

    作為知識經驗的專業傳授者,教師在人類歷史發展程序中,在文化的傳承過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關鍵作用。儒家禮樂文化的倡導者孔子是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教育家,“尊師重教”也是儒家思想思想體系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先秦儒學大師荀子在《禮論》篇中,將“天”、“地”、“君”、“親”、“師”五者相提並論。在《大略》篇中,更是將尊師重教與否與國家興亡緊密聯絡在一起。秦漢以後,在儒家禮樂文化的影響下,歷代都制定了相關的尊師重教的禮儀。

    在歷代尊師禮儀中,以祭祀先聖、先師禮最為重要。

    所謂先聖、先師,先秦禮經中並未確指其人,但漢魏以後,先是確定以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後又確定以孔子為先聖,以顏回為先師。對於孔、顏,歷代帝王或封予爵位,或賜贈諡號。

    禮經記載的祭祀先聖、先師之禮,主要有“釋奠”禮和“釋菜”禮。釋奠原為古代學校的祭祀典禮。早在商周之時,就已有官學的設定。周代的官學中,於四時舉行釋奠禮祭祀先聖、先師。釋奠禮是設定酒肉而祭,有音樂而沒有屍(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釋菜”禮是以菜蔬(蘋蘩之屬)設祭,為始立學堂或學子入學時的祭奠先聖、先師之禮。唐、宋以後,一般只用“釋奠”禮,既作為學禮,也是祭孔禮。

    後來隨著中國的儒家思想傳人日本、南韓,釋奠這一祭祀先師孔子的儀式也傳到了日本和南韓,並且在日本和南韓的學校事務中佔有重要地位。古代日本和南韓的學校都在春秋兩季舉行釋奠禮。,

  • 3 # 靜一號普洱茶

    古代禮儀指的是中國古代的禮儀。中國古代有"五禮"之說,祭祀之事為吉禮,冠婚之事為嘉禮,賓客之事為賓禮,軍旅之事為軍禮,喪葬之事為凶禮。民俗界認為禮儀包括生、冠、婚、喪四種人生禮儀。實際上禮儀可分為政治與生活兩大部類。

    中國古代禮儀

    中國古代有"五禮"之說,祭祀之事為吉禮,冠婚之事為嘉禮,賓客之事為賓禮,軍旅之事為軍禮,喪葬之事為凶禮。民俗界認為禮儀包括生、冠、婚、喪四種人生禮儀。實際上禮儀可分為政治與生活兩大部類。

    政治類包括祭天、祭地、宗廟之祭,祭先師先聖、尊師鄉飲酒禮、相見禮、軍禮等。生活類禮儀的起源,按荀子的說法有"三本"即"天地生之本","先祖者類之本","君師者治之本"。在禮儀中,喪禮的產生最早。喪禮於死者是安撫其鬼魂,於生者則成為分長幼尊卑、盡孝正人倫的禮儀。

    在禮儀的建立與實施過程中,孕育出了中國的宗法制(見中國宗法)禮儀的本質是治人之道,是鬼神信仰的派生物。人們認為一切事物都有看不見的鬼神在操縱,履行禮儀即是向鬼神討好求福。因此,禮儀起源於鬼神信仰,也是鬼神信仰的一種特殊體現形式。

    "三禮"(《儀禮》、《禮記》、《周禮》)的出現標誌著禮儀發展的成熟階段。宋代時,禮儀與封建倫理道德說教相融合,即禮儀與禮教相雜,成為實施禮教的得力工具之一。行禮為勸德服務,繁文縟節極盡其能。

    古代政治禮儀

    ①祭天

    始於周代的祭天也叫郊祭,冬至之日在國都南郊圜丘舉行。古人首先重視的是實體崇拜,對天的崇拜還體現在對月亮的崇拜及對星星的崇拜。所有這些具體崇拜,在達到一定數量之後,才抽象為對天的崇拜。周代人崇拜天,是從殷代出現"帝"崇拜發展而來的,最高統治者為天子,君權神授,祭天是為最高統治者服務的,因此,祭天盛行到清代才宣告結束。

    ②祭地

    夏至是祭地之日,禮儀與祭天大致相同。漢代稱地神為地母,說她是賜福人類的女神,也叫社神。最早祭地是以血祭祀。漢代以後,不宜動土的風水信仰盛行。祭地禮儀還有祭山川、祭土神、穀神、社稷等。

    宗廟制度是祖先崇拜的產物。人們在陽間為亡靈建立的寄居所即宗廟。帝王的宗廟制是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不準設廟。宗廟的位置,天子、諸侯設於門中左側,大夫則廟左而右寢。庶民則是寢室中灶堂旁設祖宗神位。祭祀時還要卜筮選屍。屍一般由孫輩小兒充當。廟中的神主是木製的長方體,祭祀時才擺放,祭品不能直呼其名。祭祀時行九拜禮:"稽首"、"頓首"、"空首"、"振動"、"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肅拜"。宗廟祭祀還有對先代帝王的祭祀,據《禮記·曲禮》記述,凡於民有功的先帝如帝嚳、堯、舜、禹、黃帝、文王、武王等都要祭祀。自漢代起始修陵園立祠祭祀先代帝王。明太祖則始創在京都總立歷代帝王廟。嘉靖時在北京阜成門內建立歷代帝王廟,祭祀先王三十六帝。

    ④對先師先聖的祭祀

    漢魏以後,以周公為先聖,孔子為先師;唐代尊孔子為先聖,顏回為先師。唐宋以後一直沿用"釋奠"禮(設薦俎饌酌而祭,有音樂沒有屍),作為學禮,也作為祭孔禮。南北朝時,每年春秋兩次行釋奠禮,各地郡學也設孔、顏之廟。明代稱孔子為"至聖先師"。清代,盛京(遼寧瀋陽)設有孔廟,定都北京後,以京師國子監為太學,立文廟,孔子稱"大成至聖文宣先師"。曲阜的廟制、祭器、樂器及禮儀以北京太學為準式。鄉飲酒禮是祭祀先師先聖的產物。

    ⑤相見禮

    下級向上級拜見時要行拜見禮,官員之間行揖拜禮,公、侯、駙馬相見行兩拜禮,下級居西先行拜禮,上級居東答拜。平民相見,依長幼行禮,幼者施禮。外別行四拜禮,近別行揖禮。

    ⑥軍禮

    包括征伐、徵稅、狩獵、營建等。

    古代生活禮儀

    ①誕生禮

    從婦女未孕時的求子到嬰兒週歲,一切禮儀都圍繞著長命的主題。高禖之祭即是乞子禮儀。此時,設壇於南郊,后妃九嬪都參加。漢魏時皆有高禖之祭,唐宋時制定了高禖之祀的禮儀,金代高禖祭青帝,在皇城東永安門北建木製方臺,臺下設高禖神位。清代無高禖之祭,卻有與之意義相同的"換索"儀式。誕生禮自古就有重男輕女的傾向。誕生禮還包括"三朝"、"滿月"、"百日"、"週歲"等。"三朝"是嬰兒降生三日時接受各方面的賀禮。"滿月"在嬰兒滿一個月時剃胎髮。"百日"時行認舅禮,命名禮。"週歲"時行抓週禮,以預測小兒一生命運、事業吉凶。

    ②成年禮

    也叫冠禮,是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禮儀。冠禮從氏族社會盛行的男女青年發育成熟時參加的成丁禮演變而來。漢代沿襲周代冠禮制度。魏晉時,加冠開始用音樂伴奏。唐宋元明都實行冠禮,清代廢止。中國少數民族不少地區至今還保留著古老的成年禮,如拔牙、染牙、穿裙、穿褲、盤髮髻等儀式。

    饗在太廟舉行,烹太牢以飲賓客,重點在禮儀往來而不在飲食,燕即宴,燕禮在寢宮舉行,主賓可以開懷暢飲。燕禮對中國飲食文化形成有深遠的影響。節日設宴在中國民間食俗上形成節日飲食禮儀。正月十五吃元宵,清明節吃冷飯寒食,五月端陽的粽子和雄黃酒,中秋月餅,臘八粥,辭歲餃子等都是節日儀禮的飲食。在特定的節日吃特定的食物,這也是一種飲食禮儀。宴席上的座次,上菜的順序,勸酒、敬酒的禮節,也都有社會往來習俗中男女、尊卑、長幼關係和祈福避諱上的要求。

    ④賓禮

    主要是對客人的接待之禮。與客人往來的饋贈禮儀有等級差別。士相見,賓見主人要以雉為贄;下大夫相見,以雁為贄;上大夫相見,以羔為贄。

    ⑤五祀

    指祭門、戶、井、灶、中(中室)。周代是春祀戶,夏祀灶,六月祀中溜,秋祀門,冬祭井。漢魏時按季節行五祀,孟冬三月"臘五祀",總祭一次。唐、宋、元時採用"天子七祀"之說,祀司命(宮中小神)、中、國門、國行、泰厲(野鬼)、戶、灶。明清兩代仍祭五祀,清康熙之後,罷去門、戶、中、井的專祀,只在十二月二十三日祭灶,與民間傳說的灶王爺臘月二十四朝天言事的故事相合,國家祀典採用了民間形式。

    ⑥儺儀

    濫觴於史前,盛行於商周。周代的儺儀是四季驅邪逐疫。周人認為自然的運轉與人事的吉凶息息相通。四季轉換,寒暑變異,瘟疫流行,鬼魂乘勢作祟,所以必須適時行儺以逐邪惡。儺儀中的主神是方相氏。兩漢,儺儀中出現了與方相氏相配的十二獸。魏晉南北朝隋唐沿襲漢制,儺儀中加入了娛樂成份,方相氏和十二神獸角色,由樂人扮演。至今仍有遺存的貴州土家族儺堂儀最為完整典型。

    現在已經有一些學校加入了微笑工程,這是一個關於禮儀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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