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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柯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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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駱正興945
首先可以毫不誇張的說。我們每個人都是利己主義者。什麼事都是從利我開始的,因為有利我,才有可能成就他日的利他。就像你所說的,你喜歡一個人。那只是你按照自己心中對於愛情的奢望和你自己對於愛情的描述去敬意一個人。這個奢望是屬於你自己的。能夠是否行得通,還得看對方是否適合你?我們不求完美組合,哪怕就是妥協相處,也要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軌跡。就像火車的兩個軌道。雖然不在一條線上,但是同一方向同一距離,否則就會出軌。
然後,你覺得可能給不了對方幸福,你能確定嗎?這首先是一個自我鑑定,將自己已經界定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你覺得要麼時間不允許,年齡不等人,實力不夠等等。也或者是心理上的不成熟。就像那個詞,自慚形穢。人生是必須親自去經歷的,如果你對自己未來環報希望,那麼其他的都有希望。就像那句話,你如果不努力的試一試,你怎麼知道你是人物還是個廢物呢?
寫在最後,人生最可悲的地方就是我能給的,你不想要,你想要的,我給不起。那麼可能成全就是最好的相處之道。可能有點玄學的味道。人的緣分,天註定。隨著經歷不斷的成就你的閱歷,你會越來越發現,這個世界上的很多人事,最終對於你來說只有那麼一句話,原來也不過如此。很多時候,我們在糾結於某些人事的時候,其實恰恰是我們固步自封,環抱一種執念的結果。然而這一切,也只有親身去經歷去感悟,才能看得透,別人說什麼,如風,如影而已。
對真正愛上的女神,感覺自己卑微而不敢主動表白追求,讓她另攀高枝,結果兩人的各自家庭也未必很幸福美滿。三十餘年過去,感覺完全為了別人而活著,沒有一點的自私,一點點的獸性未必能有理想的結局。真正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者,他的直系親屬跟著受苦受累的機會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