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智慧改變命運

    科技科普促使人們養成理性思考和理性處理事務的習慣——凱騰聚知。

    從血緣倫理和法理上繼母沒有必然的撫養未成年繼子的責任。

    從題主的資訊看,該家庭是一個二婚家庭親父過世。

    現在從法理和倫理兩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

    1.未成年人母親在世,父親再婚和繼母沒有其它特殊約定。

    兩個人離婚兒子隨父,從法理上和倫理上母親的撫養權都沒有去除,除非母親過世或母親喪失自養的能力。所以此例若孩子的母親在世,則兒子的第一撫養就是母親。

    那下來的問題就是父親的遺產分割問題,只能從法理角度為未成年人爭取更好的繼承份額。

    起訴繼母的想法有點瘋狂。

    2.未成年人母親在世,父親再婚時和繼母有特殊約定。

    有一定家產,且父親明顯年齡大的,如再婚父母雙方有繼母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契約,如婚前資產以及孽息繼承處置,再婚共同財產處置與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掛鉤等,此時繼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法理支援民間契約。

    除非繼母沒有履約能力或喪失履約能力。

    不能履約,核心還是資產處置。

    3.未成年子女母親繼母均無法履責

    此時祖父母輩,成年兄長姐姐有依法依倫理撫養的責任和義務。

    在父親無任何可繼承資產下,可以申請政府救濟。

    條件優越的繼母有道意上資助繼子成長的義務,前提時祖父母,叔伯姑舅等一干三代內直系旁系血親不無理取鬧,尤其是繼母和繼子關係融洽時。

    在公域裡咄咄逼人尋找法律問罪繼母除了法盲,更多的說明家族人文素養欠佳。

    著名民國大書法家于右任就是在舅舅家長大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豬的前後蹄髈哪個地方骨少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