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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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安思源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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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滾滾紅塵作伴
不合理
首先,購房合同開發商在交易時已經進行了備份。
至於貸款需要出示原件進行核實是否屬實。
辦理房產證桂林這邊是提交相關資料影印件到開發商,但是也存在開發商索要原件的現象。不過從法律角度上,開發商索要原件是不合理的。
並且你的一個房產資訊(正規商品房)在房管局都是進行過備案的,開發商如果需要的話隨時可以調出來。
購房合同原件是業主作為買賣該房屋的法律依據,切記謹慎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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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房產協助辦理落戶
購房合同一般都是五本 銀行 房管局 開發商留存 購房人還會有一本 最終購房人手裡會有合同一本、不動產登記證、首付款發票、尾款發票、銀行貸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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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門學長
正常來說肯定不合理! 原因如下:
1、貸款的合同公積金貸款或者組合貸一般是7本合同!商業貸款6本合同!正常來說你手裡面最後留至少一本合同(有的是2本,其中一本辦理房產證使用),開發商本身就留有你的合同,所以不該收回你手裡的合同!
2、按揭的房子一般都是貸款銀行放款最後才可以辦理入住,所以你這種情況跟貸款不發生關係!與銀行也沒關係!
3、正常開發商檔案部有一本你的合同;財務有一本合同;你自己手裡有一本;房產局後期辦房證留一本;剩下的銀行要!這些合同內容都一樣,具有的法律效益都一樣!
在原則上開發商這種做法不應該,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買賣事實的法律依據。在簽訂網籤合同時,開發商應存檔多方合同以備辦理產權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