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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重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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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拾零
男孩向女孩表白,女孩兒沒同意。男孩兒將女孩從19樓扔下去。你該怎麼看?這個結局當然是不應該的。有可能兩條生命將從此消失。為什麼會出現這個慘劇呢?我認為有如下幾個原因。
一,男孩有心理疾病。患有恐怖症。這個猜測有待心理醫生去鑑定。男孩兒向女孩兒表白。滿心歡喜的期待著女孩兒會同意。沒想到女孩兒當場就拒絕了他,他失去了人格,失去了自尊。
他心中狂躁,不容冷靜。他不假思索。我得不到。我也不要你安生。天下何處無芳草。何必在一個樹上吊死人。
這些他沒來得及考慮。心中只有怒火,只有痛心。抱起他喜歡的人,就往樓下扔。他這一扔,毀掉了一個年輕的生命。這是故意殺人。不知他現在清醒沒清醒。也許他現在後悔了。晚了,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二,愛的太深
也許這個女孩是他的初戀,他對這份感情非常的投入。愛的很深。他們肯定相處了好長的一段時間。男孩子在情感上或金錢上肯定付出了很多。而且女孩子每次有請必應。
吃了人家的東西。穿了人家的衣服。收了人家的禮品。到頭來還傷了人家的心。假如女孩兒你當初就不喜歡她。你為什麼和他走得那麼近?
你認為是一般的朋友關係。男孩兒他確當了真。你們的距離在一步一步的拉近。你們的感情才一點一點的升溫。最後導致了男孩向你表白。吐出自己的心聲。
你卻回到了那樣絕情。你教他怎樣的冷靜。長時期的感情投入化為了烏有。你叫他怎能甘心,你不同意無所謂。你幹嘛黏黏糊糊到如今?
你欺騙了男孩兒的人。你你欺騙了男孩的情。放到誰的身上也難容忍。只是男孩處理的方法有點過激。愛極生恨。你的感情太專一了。小男孩兒,看來你還是太年輕。你經歷的太少。世上好女孩多得很。幹嘛非要她伴終身,大概你也準備殉情,所以決定將女孩往樓下扔。
三,受到欺騙
也許這個女孩兒從開始就不喜歡這個男孩子。他貪吃貪喝,玩弄了男孩子感情。男孩子還蒙在鼓中。動起了真心。正當男孩子心花怒放,欣喜若狂的時候。女孩子卻在她火熱的心上扔下了一塊冰。摯愛的火焰突然降了溫。你叫男孩子傷心不傷心。殘酷的現實他無法接受。挺而走險,選擇了輕生,今生不能做夫妻。9000之下咱們還是一對苦戀的人。
小男孩兒,你實在太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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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178867794
上面沒有說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如果就是向別人表白被拒絕,這很正常呀,就好像你去商場裡買衣服,服務員給你介紹了一款,你試了試感覺不合適就不買了,你不是也在拒絕別人嗎?不管什麼事都得感覺舒服自己才樂意,拒絕你一次就不舒服了,當你拒絕別人的時候別人也一樣的,難道別人也把你弄死,凡事都站在另一個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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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hgfchhgf
不同情她,不想跟別人過,還要收別人各種禮物,從法律上講,她應該退回所有高價禮物。從道德上講,這種就叫綠茶,同時跟這麼多人有聯絡收各種禮物,又從來不直接拒絕任何人。再說這個男的,既然是海歸多少學了東西,為什麼不以事業為重,難道就看不出來這女的一直只是利用他嗎,自己離開就是,何必造成這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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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晉M東哥
第一想法覺得這男孩思想肯定有點問題,或者說現在小孩都是慣的,一點風雨都經不起。細想一下也許這個女孩是他的初戀,他對這份感情非常的投入。愛的很深。他們肯定相處了好長的一段時間。男孩子在情感上或金錢上肯定付出了很多。而且女孩子每次有請必應。
或許說你認為是一般的朋友關係。男孩兒他確當了真。你們的距離在一步一步的拉近。你們的感情才一點一點的升溫。最後導致了男孩向你表白。吐出自己的心聲。
現在的女孩子覺得男孩就應該給女孩子付出,但做不做女朋友另說,男孩子覺得你接受了我的付出就代表接受了我這個人。長時期的感情投入化為了烏有。你叫他怎能甘心,你不同意無所謂。你幹嘛黏黏糊糊到如今?
總體來說現在小孩的價質觀已經變了。如果不喜歡一個人就從一開始表明態度,讓對方連表百的機會都沒有。千萬別看到有人請你吃飯你就去,看電影你也去,約你去外地旅遊也不反對,總覺得反正自己不花錢還能享受。去粘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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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粉色太陽鏡
這是典型的佔有慾作祟,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他的家庭教育很不好,父母太過溺愛,也許是條件好,因為從小要啥有啥,久而久之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高傲人格,從來沒有被拒絕過,認為自己想要的就必須是自己的,所以走上了不歸路。在這裡我想說的是孩子從小的教育很重要,父母更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不管家庭條件好壞,孩子想要的東西,要告訴他讓他知道,付出和回報,更要有一顆感恩的心。凡事自己能做的自己做,不要一味地依賴父母,父母更要掌握一個度,儘自己的能力把最好的給孩子沒有錯,但不是事事親力親為,年少碰壁,對於孩子來說是他人生寶貴的經歷,更能很好的樹立自己正確的人生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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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律線上
求愛不成反而把對方從19層的樓上扔下來,普通人是無法理解的,這個行為首先是構成故意殺人罪是需要最高判死刑的。
不管是愛情還是婚姻,都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之上,強扭的瓜不甜,不擇手段而獲取的愛情一定不是幸福,而是一場災難。
談戀愛的時候,我們一定要謹慎處理那些常常做出極端事情的人,因為它代表著一個人的人格不健全,這樣的人他往往會給生活帶來一些災難和不可控的事情。點開視訊,看看律師是如何解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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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在表白,也不是在追求愛情,而是在故意殺人。
雖然戀愛自由,愛一個人是一個人的權利。但是,同不同意?也是另一個人的權利。
所謂的愛情就是兩廂情願、兩情相悅。按照《婚姻法》的規定:也就是指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願。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為了追求他人,明知道別人對自己不感興趣,卻苦苦相求,甚至於到了厚顏無恥的地步。
既然別人不同意,既然別人看不上自己,再那麼死皮賴臉糾纏別人就沒有什麼意思了。
一男子表白被拒絕,該男子一氣之下將對方從19樓扔下。這就是不能正確處理自己的感情造成的。
該男子可謂是非常自私,非常殘暴,並且不計後果。像這樣的人,可以想見,別人即使是同意,也沒有什麼幸福可言。
將人從19樓扔下,這不是害人是什麼?根據《刑法》第232條的規定,該男子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依法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所以,施暴是得不到愛情的,有可能還會搭上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