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真的變成陌生人嗎?
那要看兩個人怎麼處理的關係,一般沒有孩子做牽絆,變成陌生人的機率多一些,因為彼此以後還會再組成家庭,不來往也是對以後伴侶的尊重。
茫茫人海遇見那個人不容易,能夠相愛並且走到一起,更是一種奇妙的緣分,如果深愛過,可能做不到彼此陌生、彼此痛恨,在一起已經不可能,忘又忘不掉,那就深埋心底吧!就當是一場美麗的夢,夢醒了,生活還要繼續。
陌生的男女在一起,本就是衝著關係來的,如果彼此已經解除關係,又不再相愛,那就忘掉吧!在一起時沒有珍惜的緣分,說明有緣無份,世界之大羅馬眾多,如果不刻意相遇的機會很少,忘掉舊情意味著重新開始。
相愛時你儂我儂,離開時互相撕逼,彼此恨不得兵戎相見,那變成陌生人應該是最好的選擇,忘記恩愛,放下仇恨,彼此的人生道理才會更寬。
如果是有孩子做牽絆的兩個人,肯定不適合做陌生人,因為還有孩子作為紐帶,你們還是會有再見的機會,彼此太僵對孩子的影響不好,也不利於溝通孩子的事宜,最好還是能平心靜氣的和睦相處,這樣彼此不會太難堪。
當然如果兩個人是愉快的和平分手,做不了夫妻,還能很好的做朋友,那不防就退回朋友的邊緣,讓彼此以更好的心態再次面對你們的新關係,有些人可能就適合做朋友,離婚後能成為好朋友的人也有,因為彼此早就放下。
其實很多夫妻分手了,剛開始可能都不能心平氣和的面對彼此,其實大可沒有必要,在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能有圓滿結局,也不是所有人都能陪自己到最後,你們決定分開的那一刻起,感情就已經不存在了,又何必為一個外人再傷腦筋,一段塵灰一杯清酒,就可盡數忘卻,放下舊情才能擁抱新歡。
因為愛過,不適合做陌生人。
因為傷害過,也不適合做朋友。
所以很多人都選擇了,做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人,ta只是曾經,ta只是故事,右手能夠提起,左手能夠放下,那就是最好的關係,風輕,往事亦輕。
夫妻離婚後真的變成陌生人嗎?
那要看兩個人怎麼處理的關係,一般沒有孩子做牽絆,變成陌生人的機率多一些,因為彼此以後還會再組成家庭,不來往也是對以後伴侶的尊重。
茫茫人海遇見那個人不容易,能夠相愛並且走到一起,更是一種奇妙的緣分,如果深愛過,可能做不到彼此陌生、彼此痛恨,在一起已經不可能,忘又忘不掉,那就深埋心底吧!就當是一場美麗的夢,夢醒了,生活還要繼續。
陌生的男女在一起,本就是衝著關係來的,如果彼此已經解除關係,又不再相愛,那就忘掉吧!在一起時沒有珍惜的緣分,說明有緣無份,世界之大羅馬眾多,如果不刻意相遇的機會很少,忘掉舊情意味著重新開始。
相愛時你儂我儂,離開時互相撕逼,彼此恨不得兵戎相見,那變成陌生人應該是最好的選擇,忘記恩愛,放下仇恨,彼此的人生道理才會更寬。
如果是有孩子做牽絆的兩個人,肯定不適合做陌生人,因為還有孩子作為紐帶,你們還是會有再見的機會,彼此太僵對孩子的影響不好,也不利於溝通孩子的事宜,最好還是能平心靜氣的和睦相處,這樣彼此不會太難堪。
當然如果兩個人是愉快的和平分手,做不了夫妻,還能很好的做朋友,那不防就退回朋友的邊緣,讓彼此以更好的心態再次面對你們的新關係,有些人可能就適合做朋友,離婚後能成為好朋友的人也有,因為彼此早就放下。
其實很多夫妻分手了,剛開始可能都不能心平氣和的面對彼此,其實大可沒有必要,在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能有圓滿結局,也不是所有人都能陪自己到最後,你們決定分開的那一刻起,感情就已經不存在了,又何必為一個外人再傷腦筋,一段塵灰一杯清酒,就可盡數忘卻,放下舊情才能擁抱新歡。
因為愛過,不適合做陌生人。
因為傷害過,也不適合做朋友。
所以很多人都選擇了,做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人,ta只是曾經,ta只是故事,右手能夠提起,左手能夠放下,那就是最好的關係,風輕,往事亦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