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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輝377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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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蘑菇帶你看社會
你好,殘疾人獨立分戶有兩種方式,這與殘疾等級有密切相關。我分兩步將其解釋清楚,但是具體規定還是有當地的派出所戶籍視窗解釋為準。
1、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是重度殘疾,重度殘疾人可以直接獨立分戶,是無條件的。重殘人員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殘疾證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視窗辦理重殘分戶。
2、殘疾等級為二級以下的殘疾人,就不屬於重度殘疾,生活基本上是可以自理,有些人還可以正常勞動,不影響其成家立業。所以,這類殘疾人想要獨立分戶就需要和正常一樣的條件。分戶的條件:擁有兩套房子,因為一戶一宅的原則,擁有兩套房也就必須結婚生子,成家立業,獨立生活,那樣才可以分戶。在結婚後,城裡和農村都沒有房子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申請在非農用地上建房。(有人肯定說,都是一個戶口本上,怎麼會沒有房子,和父母在一起居住,父母的房子就是子女的。這其實是一個誤區,假如你家兄弟五六個,就一套房子,可能嗎?房子是父母的,當子女成家立業時,就可以申請建房了。但是,有的地區是禁止建房,這可能就不行了。)
關於分戶的問題,政策性很強,只有公安機關專門從事該項工作的幹警才能給出標準答案。因為我遇到的情況是:如果你要花戶,派出所會讓你拿兩個土地使用證(意思是你不是無房戶),但是,如果你要想再修一座房子,國土部門又要讓你花戶,因為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一戶人不能批兩座房子。所以這個情況最無奈的是老百姓,到現在也沒有個解決的辦法。需要頂層設計從制度上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