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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趙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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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起吧孩子們
現在是店大欺客,企業違法成本太低!使用者作為個人,無論時間還是金錢,維權成本太高!這是核心問題。
一旦交了錢,企業在交易中就佔有絕對的優勢。相關部門很多時候不到這種事件爆發,也沒精力管。法律賦予相關部門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權力還不夠!
微軟也一樣,我買的surface本,從去年6月份電腦最右側一條觸碰不好使(在另一個不同型號本上好使),出了問題,送到他們指定售後服務點,連續返廠四次,歷時4個月。期間不下30次跟客服通電話,每次都要把之前的情況介紹一次,客服態度特好,就是解決不了問題,跟賓士公關小姐的態度一樣。
官方售後在我返廠4次無法解決要求按三包規定換機的情況下,最後居然告訴我是軟體問題,他們硬體沒問題。自己即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跟微軟交涉到目前還沒有解決。
這些投訴到12315和工商都是得協商解決!而要打官司意味著你要舉證,你要花精力花錢去解決這幾千塊的事情,從個人角度計算,根本划不來,所以只能認栽。那種無助和無力的感覺只有經歷過才能理解!
修過我才知道,pro4買的時候才7000,過了保修,不管大小毛病修一次要3600多!
這樣的情況大概分為以下兩點:
1..因為汽車本身是很複雜的產品,由36000多個零件組成,所以出問題是不可避免的,會有一些是夠是主機廠和經銷商也沒有發現的情況。
2..會有一些無良商家為了降低損失利群會直接賣給客戶,最後客戶找上來也會以有廠家索賠流程和三包法做推辭,到最後由廠家承擔損失,但是最委屈的還是客戶,畢竟新車就更換零件誰都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