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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太原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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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塔雲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其生前留有遺囑或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女兒去世後,其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父母自然有權繼承女兒的遺產,但是在繼承遺產時,應先清償被繼承人遺留的債務以及應當繳納的稅款和析出屬於配偶的一半財產。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比如雙方共同購置的房產,先析出一半房產歸配偶,另一半房產由配偶、子女、父母均分。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也就是說起訴除提交訴狀外,還應該附有必要的證據,否則,法院會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或證據不足,裁定駁回訴訟請求。
如果不知道女兒有多少財產,怎麼辦?女兒去世後的遺產,女婿主動與你協商解決當然最好,如果非打官司不可的話,你可聘請律師作為你的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如果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待法院審理本案件時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另外,有可能對方變賣女兒財產或有可能致財產處於滅失的緊急狀態下,你還可以訴前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
什麼都不懂的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起訴,要求法院,按照法定繼承分割遺產。
1.在此次過程中,可以要求凍結女兒名下所有財產,做財產保全。這樣至少在銀行系統內能查到的財產,就得到了保全。而存放於家中,或者其他未知現金財產將無從取證。除非從其他渠道,或者相關人員主動提供。
2.按照法律規定,父母是女兒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丈夫和孩子也是女兒的第一繼承人。因此女兒的遺產如果按照法定繼承,假設孩子只有一個。女兒的遺產為100萬。那麼分割財產的就是四個人。分別為,父,母,夫,子。這樣每人會分得25萬元。其名下房產和銀行所有賬戶所彙集的財產總額可以按,以上比例進行分割。
3.假如女兒已經有遺囑在先,將其遺產全部分給丈夫,或者孩子或者其他第三人。則應當按遺囑的具體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