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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禧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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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特林機槍產生於1860年,由美華人加特林發明,是被用於實戰的第一種具有連續射擊能力的槍械,稱為“加特林”機槍,也稱為“格林”機槍,美國軍隊首先裝備,中國清朝曾有過引進。加特林機槍的出現實現了射擊火力的連續性,對當時軍隊作戰通常採取列對叢集衝鋒有很好的打擊和壓制作用,被英國,俄國等國引進。加特林機槍自發明就不斷的被完善改進。其特點就是透過增加槍管的數量,使每個槍管都具有獨立的擊針,完成上膛,擊發,退殼等動作,採用彈鼓或彈匣(早期),彈鏈(後期)供彈,手搖式,透過手動搖動手柄,使槍管旋轉,完成射擊。其射速能達到200---400發每分鐘。這個在當時是很高的,但缺點也很明顯,太重了,而且需要高大的支架,隱蔽性,機動性差,需4人才能完成射擊要求。隨著自動槍的誕生,如管退式的馬克沁機槍,導氣式的葧朗寧機槍(1人即可操作,射速高達600左右),加特林走向沒落,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由於受制於重量因素加特林的裝彈量並不多,早期採用直彈匣從上部供彈,裝彈30發左右,由於加特林機槍不屬於自動原理(手搖)因此可連續更換彈匣,後來是彈鼓200發左右,再後來是彈鏈,根據彈箱大小而定。加特林機槍在60年代以後又回到人們的視野中,但最現代化的改進也就是把手動還為電動(電動馬達),另增加槍管數量,採用鏈式供彈,增大口徑,這時的加特林機槍已經不能稱為機槍,而是機炮了,如美國艦載“密集陣”,A—10“雷電”攻擊機,中國的艦載“730”“1130”等等,都是其原理的改進創造。
加特林機槍於1861年被髮明,於1865年作了相應的改進,1865年以後加特林機槍由4管改為6管,到1867年~1868年增加又增加到了10管。由於加特林機槍射速最高可達10000發/分,因此加特林機槍彈藥消耗非常快,必須配備彈藥箱,採用彈鏈供彈,載彈量可以無限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