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媒體9月報道,在今年6月,重慶的鄭先生到某銀行補辦儲蓄卡,幾次三番到銀行辦理業務,卻被告知無法辦理,屢屢受挫,當事人一時無法接受,情緒激動,導致高血壓、心臟病發,被送至醫院急救,花去醫療費5000餘元。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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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三12084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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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衝鋒逆戰
銀行該賠,具體多少看銀行是否存在過錯,存在過錯就賠償全部損失並就過錯產生的問題進行道歉和整改,無過錯就對銀行救護系統能力不足進行少量賠償。
銀行做為人口大規模聚集地應有專人指導秩序和簡單醫療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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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重情深
到銀行辦業務氣得發病住院,銀行要不要賠償?這與銀行有沒有過錯有關。
如果銀行方面完全按規程操作,沒有什麼服務不到的地方,亦沒有什麼過激的行為,那麼顧客自己氣得發病住院,這與銀行無關。
銀行不可能管得住讓顧客不生氣,也不可能管得住顧客不生病。對於銀行來說,只要做好本職工作就行了,其它的外在原因與銀行無關。
如果銀行方面管理不到位或者是服務不周到,使顧客氣得發病住院。那麼這種情況下銀行是有一定過錯的,是要承擔一定賠償責任的。
對於這樣的情況,實際上雙方都應該予以諒解。作為銀行,一定要想辦法提高服務質量,儘量讓顧客享受到愉快而又溫馨的服務;對於顧客來講,一定要心平氣和,遇什麼事情都不要太過激動,能忍則忍,且不可氣大傷身,更不可碰到什麼不平的事就拿出一個訛人在架式來。
你說是嗎?
這個問題要看什麼原因了,如果確實由於手續不合規而銀行拒絕辦理業務,那銀行不應承擔責任,如果客戶手續合規銀行拒絕辦理,那當然是銀行的責任了,現在有很多倚老賣老的人,這種人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