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小笙常談
-
2 # 大胖頭魚67894316
好像有這方面的案例,當時母親帶著姐姐走了,父子一直兩相依為命。母親後來又和別人共同生活。
後來父親意外亡故,得了一大批賠償。母女得知後過來要分遺產,鬧到了法院,法院判決母親得不到任何遺產,姐姐分得遺產的20%。
你說的情況應該和此類似,母親離家出走事實上沒盡妻子的義務,當然不能享受權利。
-
3 # 還有3650人
從一定的層面上來說這個涉及到了法律問題,還真不好回答。個人來說是不允許的,法律講的是實際似乎不從人情方面考慮。從我的模糊概念裡好像是離開配偶多少年不聞不問沒有盡到做家人的義務算是離婚吧,這樣的話那自然就沒有接手遺產這樣的說法了。法律是嚴謹明確的我們只能以個人的觀念去討論這個問題。
-
4 # 民間那些事兒
1、“媽媽跑了”只是離開家庭,夫妻關係並沒有解除;
2、“爸爸去世”財產處理問題,“媽媽”既可以享有50%夫妻共同財產,又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剩餘50%財產。
3、遺產繼承訴訟過程中,法院會酌情考慮,但是隻會對“媽媽”繼承剩餘50%那部分財產,判決少分或者部分。
公益宣傳,旨在普及,不喜勿噴,樂見高人和熱心人一同努力!
想搶家產應沒門!十七年前拋夫棄子跟人跑路了,這婚姻早應名存實亡,難為她還有面回來。
現在孩子爸爸死了,不負責任的媽媽又回來搶家產。可找覣戚四鄰及街坊做傍證,找街道居委出面解決。我都不相信沒有說理的地方,回來得正好,再鬧告她一個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