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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人姓劉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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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力橙財經
估計很多人覺得題主的問題有點那啥,其實這是個很好的問題,我猜想題主曾經因騎車過斑馬線違章而被處理過。所以想弄清楚行人和非機動車在具體的交通參與中的法律地位是否相同,對嗎?言歸正卷,力橙君為您解讀:
一道路交通參與者,由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和交通監督管理等組成。
二行人是指路上行走的自然人。具體到題主提到的斑馬線特定場景,行人就是行走在斑馬線上的自然人。
三騎電單車還有的騎的摩托車過班馬線算是行人嗎?是不是推著過才算行人呢?
答:第一個問題,騎電車、腳踏車過斑馬線算非機動車,不算行人。摩托車是機動車。第二個問題,如果推著過算行人。
四新交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明文規定,駕駛非機動車(腳踏車、電動車等)橫過斑馬線時,應該下車推行。現實中,包括交通意識較好的大城市,都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
力橙君交法解讀:斑馬線綠燈亮起可以通行時,如果非機動車駕駛人(騎車的人)不下車推行,而是騎行穿過路面均按違章進行罰款處罰。下車推行的非機動車駕駛人(騎車的人)視為行人。
你好,行人當然是用兩腳行走的所有自然人,除了特殊坐輪椅的殘疾人之外。其他的如: 腳踏車,摩托車,三輪車,電瓶車等等,在透過斑馬線行人道時,都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必須下車推行,騎行透過斑馬線都屬於違法行為。一旦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對沒有下車推行的當事人都將負事故的一定責任,至於責任多少,根據雙方現場存在的過錯程度大小決定,並且還將受到違章罰款的處罰。所以,所有非機動透過斑馬線下車推行的都屬於行人,機動車透過時有必要進行禮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