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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實體店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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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裡的果子
現在的物業應改名字了,他們的職能以不是靠服務來生存的了,他們以經是一個太不要臉的帶有黑權的利益團體了,在他們眼裡只有收錢的思想,跟本沒有把業主的利益放在心上,業主就是他們搖錢樹。
現在的物業應改名字了,他們的職能以不是靠服務來生存的了,他們以經是一個太不要臉的帶有黑權的利益團體了,在他們眼裡只有收錢的思想,跟本沒有把業主的利益放在心上,業主就是他們搖錢樹。
我覺的這很正常,只要人家明碼標價,不存在欺詐性收費,合不合理可不是由使用者決定的,如果嫌貴那就不停不就完了。
一面開著車,一面“想免費使用車位”這現實麼?縱觀整個中國,如果在一、二、三線城市,又有幾個小區的車是是可以隨便、免費、任意停的?只要能變現的地方,你認為物業會放過?尤其是一些高檔小區,物業與開發商恨不得一點綠化都不給你留,全開發成停車位才好呢。所以,我們沒必要糾結收費標準的問題,能覺受就停,不能接受就不停,畢竟人家是盈利性質的公司,只要明碼標價,你就挑不出人家毛病。
我們可以換位思考下,既然業主嫌棄收費標準較低,那麼免費能否接受?會不會提出質疑?小區停車位為什麼這麼便宜?如果咱們是物業,咱們會眼睜睜的看著這樣一塊可透過“實行收費停車制”來謀利的風水寶地閒置麼?答案是否定的,我們肯定會想辦法利用起來。
那麼在小區有限的位置內,如果自己沒有買車庫,且需要停車位的情況下,業主也只能選擇那些收費的停車位。可能物業的收費標準有些過高,甚至高於行業價格,但那又怎樣?只要人家明碼標價,你就是告到了物價局,也沒資格干涉人家。
還是開頭的那句話,如果認為貴、不合理,那就去告物業好了,告贏是你本事,告不贏同樣也讓你明白為什麼會失敗。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沒有人逼迫你使用收費停車位,不管有車沒車,你可以選擇不停在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