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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冷胡楊林

    無小區車位的汽車一律不準進入合規合法!

    試想小區車位有限,誰都想開車進入那小區秩序不是亂了套了嗎?

    如一個小區有業主1000戶,有車業主500戶,小區地面有車位最多可容300輛車,多出來的200個車都要進入小區肯定是堵路一塌糊塗秩序大亂,甚至是出現不安全事故。

    按小區的規矩,地面車位屬小區全體1000戶業主,且具有不可分裂性,不能說有車業主你隨便想佔用。車位只有實行競價出租使用。誰出的錢多誰使用,或者高位定價,然後抽號決定使用權。抽不到號算你運氣不好。

    車位費收入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分成,多數是按6比4分成。業主委員會的收入部分由專帳管理,主要用於全部業主的公益支出,這也是對無車業主的權利補償。

    還是小區地面無車位好,環境衛生,小區秩序會更好。

  • 2 # 敬愛大愛

    肯定不合法!!那個法律規定業主不能把車子開進自己的小區?

    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如何很好的提供停車服務,而不是不讓進就完事了!

  • 3 # 植樹節5

    小區做法,違法,他媽的有點不要臉了,當初買房時只定沒有這個規定,否則房子賣不出去,這小區領導只定是個黑社會,人渣,

  • 4 # 長金老者

    首先明確:小區內所有土地及地上設施綠化等都歸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只是代理業主進行管理維護。很多小區內也設定了地面停車位,但矛盾在於車位與車輛不匹配,就是說不能保證每戶都有足夠的停車位。針對這一問題,有的小區就採用劃分車位有償使用的辦法,所得收入除物業用一部分做維護清理等開支,其餘歸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們所掌握,用於小區公共事業。這種情況下,為保證小區內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禁止無車位車輛進入小區應該可以理解(但即停即走及搶救應急等應除外),我居住的相鄰小區就採取這種辦法。但是我想這個要求應該在房屋出售或轉讓時向有意購房者講清楚,給人家充分選擇的餘地,以免事後爭執。至於您講的不買車庫就不讓車輛進入,恐怕有些過頭了,正常小區內不可能連一輛車都停下,憑什麼不讓業主開車進去呢?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 5 # 學友紫氣東來

    這個問題要多角度看,車多,車位少,沒有車位買不到只能開到小區內,有車位不辦車位手續車在小區停又不是太合理,問題是沒車位那車開進來怎麼有地停?

  • 6 # 執中bj1

    題主的問題表述不清,難以回答。

    小區停車難是最難的問題,如果車少車位多,一般都是得過且過。

    但絕大多數都是車多車位少,而且車子還在繼續增加。停車問題成為小區首要難題!

    其一是產權之爭,其次是賣與租之爭,再次是費用高低之爭,然後是公平與不公平之爭

    ……。

    有車的當然要爭,沒車的也必須爭;一臺車的與三臺車的更要爭!

    只賣不租對不對?只賣不租誰來管?天價車位誰來管?

    買的、租的已經花了錢,為什麼還要交管理費?

    交了管理費,車被颳了、丟了,為什麼物業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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