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是2014年1月10日經國家體育總局審議透過,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
等級稱號分為:國際級運動健將、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
一、國際級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在奧運會、青年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世界盃、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亞運會、亞洲青年運動會、亞洲室內運動會、亞洲錦標賽、亞洲青年錦標賽、泛太平洋賽、環地中海賽、中澳對抗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二、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一)在可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二)在全國運動會、全國青年運動會、全國冠軍賽、全國錦標賽、全國春季錦標賽、全國冬季錦標賽、全國青年錦標賽、全國少兒冠軍賽、全國少兒錦標賽、全國學生運動會中達到成績標準。
三、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可授予運動健將及以上稱號的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二)在全國體育傳統學校聯賽、全國少兒分割槽賽、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綜合性運動會或錦標賽或冠軍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四、三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可授予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的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二)在市(地、州、盟)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綜合性運動會或錦標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男運動員等級達標標準:
女運動員等級達標標準:
注:1. 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 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 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2. 以參加全國體育傳統學校聯賽獲得的成績申請等級稱號的,必須為中國游泳協會註冊運動員。相關證明由中國游泳協會提供。
現行的《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是2014年1月10日經國家體育總局審議透過,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
等級稱號分為:國際級運動健將、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
一、國際級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在奧運會、青年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世界盃、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亞運會、亞洲青年運動會、亞洲室內運動會、亞洲錦標賽、亞洲青年錦標賽、泛太平洋賽、環地中海賽、中澳對抗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二、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一)在可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二)在全國運動會、全國青年運動會、全國冠軍賽、全國錦標賽、全國春季錦標賽、全國冬季錦標賽、全國青年錦標賽、全國少兒冠軍賽、全國少兒錦標賽、全國學生運動會中達到成績標準。
三、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可授予運動健將及以上稱號的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二)在全國體育傳統學校聯賽、全國少兒分割槽賽、省(區、市)體育局主辦的綜合性運動會或錦標賽或冠軍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四、三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可授予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的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二)在市(地、州、盟)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綜合性運動會或錦標賽中達到成績標準。
男運動員等級達標標準:
女運動員等級達標標準:
注:1. 上述國際和全國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8 人、省級和地市級比賽各小項須至少有6 人上場比賽,方可授予等級稱號。
2. 以參加全國體育傳統學校聯賽獲得的成績申請等級稱號的,必須為中國游泳協會註冊運動員。相關證明由中國游泳協會提供。